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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副处、副高以上女教职工退休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6   浏览次数:1968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文件精神,具有副处级及以上职务的女干部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在年满55周岁时未办理退休手续,则默认工作到60周岁方可办理退休手续;如需在55周岁办理退休,请提前两个月提交退休申请,由所在单位批准,再报送人事处审批。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附件1: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

 附件2:三明学院教职工退休暂行规定

 

                        人事处

                          2019129


组通字〔2015〕14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doc

三明学院教职工退休暂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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