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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聘期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4   浏览次数:1030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三明学院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院办发〔201832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推进《三明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期考核实施办法》(明院办发〔201831号)的实施,学校决定对受聘教师、实验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在编人员在本聘期(2018-2020年)完成的教学科研业绩开展中期检查工作,考核对象为受聘在教师、实验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在编人员。具体范围如下:

(一)聘期内新录用、调入的人员,聘期结束时工作时间超过二年的,参加聘期考核,并确定考核等级;聘期结束时工作时间不足二年的,参加聘期考核,不确定考核等级。

(二)聘期内晋升职务的人员,聘期内在原岗位聘任时间超过二年的,按原岗位等级进行考核;在原岗位聘任时间不足二年的,按新岗位等级进行考核。

(三)享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校内待遇人员,参照我校同系列同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仅适用于原正式受聘职务内的岗位等级调整。

望各单位认真组织自评检查,并指派专人组织填报统计表(附件1),于2020225日前发送至人事处温桂林老师平台邮箱。


附件:

1.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完成教科研业绩中期统计模板

2.《三明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期考核实施办法》及附件






人事处

2020113

附件1: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完成教科研业绩摸底统计-某某单位.xls

附件2:三明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期考核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及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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