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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十大学风优胜班”“十大学风优胜宿舍”和“十大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6   浏览次数:413

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贯穿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以及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引向深入,扎实推进福建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培育建设工作,践行“三明三康”教育理念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十大学风优胜班”、“十大学风优胜宿舍”和“十大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使评选活动更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权威性,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挂靠学工部(处)。

  长:廖景榕  (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生专  (学工部部长)

  员:邱锦明  (教务处处长)

叶志鹏  (校团委书记)

张衍辉  (学工部副部长)

    (教育与音乐学院党委副书记)

李金波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

官丽雅  (艺术与设计学院党委副书记)

杨文杰  (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

陈俊树  (机电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

林明穗  (资源与化工学院党委副书记)

    (建筑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

刘景苗  (海峡理工学院党委副书记)

游耿林  (文化传播学院党委副书记)

陈德深  (海外学院党委副书记)

    (体育与康养学院党委副书记)

评审办公室主任:李生专(兼)

各二级学院设立初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推荐评选工作。

二、评选条件

(一)“十大学风优胜班”

1.班级制度建设:班团委建设及制度建设档案材料齐全、实施到位、成绩显著;积极开展学风建设活动,有明确的学风建设专项计划书,有完善的学风建设实施方案和举措,能够正确引导本班学生认真学习,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和各级各类创新实践活动。

2.班风学风建设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积极开展学习帮扶活动,有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落实学校各项考勤制度,遵守课堂纪律;总体学习成绩优秀,考试、考查成绩不及格率低;班级学生国家英语等级考试通过率高。

3.素质拓展情况:班级学生积极组织参加各科技文化竞赛活动,在省级及以上级别赛事获奖率高;踊跃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或其它科研活动,有主持或合作完成发明专利、撰写或发表学术论文;积极参与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学习和考试,通过率高;积极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参与人数、立项数比例高。

4.班级德育情况:班级学生德育情况良好,该学年没有学生因旷课受处分;没有学生因考试违规、作弊等情况受处分;全班学生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校园综合治理的规定,未发生影响校园安全的事故

5.文明宿舍创建情况:全班学生所在宿舍认真抓好文明宿舍创建工作,无不达标宿舍,无使用违章电器、破坏设备等受到处分的情况。

(二)“十大学风优胜宿舍”

1.宿舍学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无旷课、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各项集体活动,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强;

2.宿舍风气好,有健康向上的舆论导向和文化氛围,团结和睦、互帮互助,积极追求进步,宿舍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公益服务活动;

3.宿舍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气氛浓厚,学习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获奖学金人数比率高;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过级比例高,有乐学、勤学、会学的良好学风;

4.宿舍卫生好,该学年宿舍为达标宿舍且至少一次被评为校文明宿舍

5.2019-2020学年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班级,不得申报“学风优胜宿舍”:

1)宿舍成员受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2)宿舍被评为不达标宿舍;

3)宿舍成员学业成绩有挂科和补考;

4)宿舍成员少于4人,或合住不满一年。

(三)“十大学习标兵”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不含2020级)

3.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知识丰富,表现突出;

4.学业成绩优异,成绩在本专业名列前20%;

5.积极参加英语、计算机、普通话以及专业技能等级考试,成绩突出

6.在专业学习上有突出事迹,学习经验值得推广的(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推荐);

7.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和科学研究并取得突出成绩,发表专利、论文,或者在学科专业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

8.积极参加学生社团、社会实践、课外科技文体活动、讲座等;

9.在学习、生活中能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风建设的其他活动中表现突出。

三、评选办法

1.入学满一年的班级、宿舍、学生可以参加评选。各二级学院学风优胜班、学风优胜宿舍和学习标兵推荐2名,往年已获该项荣誉的不再参评。

2.符合条件的班级(宿舍及个人)填写申报材料,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各二级学院根据2019-2020学年学风建设情况,对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推选出师生公认的在学风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宿舍和个人,并在学院内公示。

3.由学生工作(处)会同有关部门对二级学院报送的班级、宿舍和个人进行复审,合格的班级、宿舍和个人提交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4.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二级学院要依据评选条件认真审核,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班级和个人将取消参评资格。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推荐评选的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01113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处)管理科(南区学生活动中心224室)。同时发送推荐材料的电子文本至王家健老师办公平台。

2.填写呈报表、量化考核得分表,A4纸打印装订成册,打印时去掉“附件*”字样;撰写事迹材料,学风优胜班、学风优胜宿舍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学习标兵事迹材料不少于500字,正文仿宋四号,23磅行距。

3.呈报材料:班级、宿舍评选:学院公示、呈报表、活动材料、班级及个人所获荣誉情况(附证书复印件)、各类统考通过率一览表、其他学风建设突出事迹材料等;个人评选:学院公示、呈报表、个人所获荣誉情况(附证书复印件)、各类统考通过证书复印件、该学年所在班级纯成绩排名表(盖章)、其他学风建设突出事迹材料等。

五、表彰和奖励

被评为三明学院“十大学风优胜班”、“十大学风优胜宿舍”和“十大学习标兵”,学校将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学风优胜班奖励1000元,学风优胜宿舍奖励500元,学习标兵奖励500元)、表彰和宣传

                    

附件:1.三明学院“十大学风优胜班”呈报表

2.三明学院“十大学风优胜班”量化考核评分表

3.三明学院“十大学风优胜班”量化考核得分表

4.三明学院“十大学风优胜宿舍”呈报表

5.三明学院“十大学习标兵”呈报表

6.三明学院“十大学习标兵”、“十大学风优胜宿舍舍员”量化考核评分表

7.三明学院“十大学习标兵”、“十大学风优胜宿舍员”量化考核得分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1月6日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十大学风优胜班”“十大学风优胜宿舍”和“十大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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