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通知】刚刚!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第20号通告!

发布时间:2021-10-28浏览次数:560

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

做好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明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广大市民要深刻认识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自觉配合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明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其中10月1日以来有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桐楠阁餐厅旅居史的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按密接的密接管控。


二、请广大市民朋友密切关注疫情动态,14天内途经涉疫省份地市的入(返)明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未进行核酸检测的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就近检测。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确需前往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活动轨迹,返明后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告,并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请广大市民朋友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疫苗接种,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注意冷冻(藏)食品安全,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进口食品检验检疫信息;冷冻(藏)食品经营者应配合政府部门落实主动报备、规范消毒、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六、市民朋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就医过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市民朋友前往零售药店购买治疗发热、咳嗽等相关药品应配合实名登记;出入小区、公共场所等应主动配合扫码、测温等防控措施。


八、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一览表(截至2021年10月27日24时)


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