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2-14 阅读次数:253次
(征求意见稿)
序 言
第一章 总体部署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方针
三、战略目标
第二章 学前教育
四、明确政府主导职责
五、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
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
七、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第三章 义务教育
八、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第四章 普通高中教育
十一、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十二、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十三、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
十四、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第五章 特殊教育
十五、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十六、扶持特殊教育发展
十七、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第六章 职业教育
十八、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十九、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二十、推进办学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二十一、加快农村和农业职业教育发展
第七章 高等教育
二十二、提升办学水平
二十三、优化教育结构
二十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十五、提升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二十六、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二十七、加强创业就业指导服务
第八章 终身教育
二十八、健全终身教育体制机制
二十九、构建终身学习服务平台
三十、完善终身学习社会网络
第九章 素质教育
三十一、坚持德育为先
三十二、注重能力培养
三十三、促进全面发展
第十章 教师队伍建设
三十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三十五、加强师德建设
三十六、加强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
三十七、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 师队伍建设
三十八、建设高水平高校教师队伍
三十九、健全教师激励保障机制
四十、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 教育开放
四十一、扩大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十二、提升闽台教育合作水平
第十二章 体制改革
四十三、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四、加大办学体制改革力度
四十五、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四十六、改革考试招生制度
第十三章 保障支持
四十七、强化教育经费保障
四十八、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四十九、推进依法治教
第十四章 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五十、组织实施重大项目
五十一、开展改革试点
第十五章 组织领导
五十二、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的领导责任
五十三、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五十四、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福建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促进福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制定本规划纲要。
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大力推动福建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是促进福建跨越发展的重要保障,对全省提前三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有力推动了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到2009年,全省义务教育各项指标继续保持在全国较高水平,覆盖全省人口70%的地区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迅速,毛入学率达80%,普职比例大体相当;高等教育快速发展,毛入学率达24%以上,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日益优化,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教育投入持续增加,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比例连续七年位居全国首位。教育改革持续推进、教育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当前,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深入发展,先行先试广泛展开,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民生问题优先解决,迫切需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教育还不能较好适应经济 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质量问题摆上重要日程;各类学校布局趋于合理,结构性问题比较突出;有学上问题基本解决,上好学问题成为新的矛盾;教育经费逐年增加,生均经费水平仍然偏低;国民教育体系基本形成,终身教育体系还不完善。今后一个时期,建设教育强省的任务十分 艰巨。
机遇稍纵即逝,发展时不我待。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要进一步增强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关于福建省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通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启动一批改革试点,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科学发展,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重大突破,为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准确把握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紧密结合福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大力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着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
优先发展。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建设优先满足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需要。
育人为本。坚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促进全体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改革创新。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先行先试,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考试评价制度和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办出富有时代特征、体现福建特点的现代教育。
促进公平。坚持把促进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强化各级政府的公共教育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公共教育资源向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地区、老区和民族地区、薄弱学校倾斜。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对困难群体扶持力度,实现教育机会 公平。
提高质量。坚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鼓励学校在各自层次 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服务大局。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教育工作的主要方向,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着力增强创新人才培养能力,着力提高自主创新、服务产业发展和文化引领水平,着力提升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着力拓展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行列。
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全省幼儿入园率达到96%;全面实现“双高普九”目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6%;迈入高等教育普及化发展阶段,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明显提高,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数翻一番,20-59岁劳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3年,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60%以上。
到2020年,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得到更大满足,教育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能力大幅提升。教育理念更加先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深化,办学体制更加优化,管理体制更显活力,教育投入机制更趋完善,闽台教育交流合 作的区域特色进一步凸显,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开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的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建立。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基本实现区域义务教 育均衡发展,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
(一)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