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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5 阅读次数:40

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办)《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规﹝20199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课题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2.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提供相关职称证明复印件。课题负责人必须主持过县(区)级以上课题研究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过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提供结题证明。

3.请认真研读申报通知和《申报用户使用手册》,没按要求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4.课题申报与立项情况将列入年度考核中。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

1.课题申报实行二级管理制度。

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后集中报送至高教所。不接受个人申报。

2.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申请评审书》一式一份,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对折,第三、四、五部分请印制在一页

2电子材料:《申请评审书》《活页》的电子文档模板从省教科办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评审书》填好打印盖章后转成PDF格式(上传的PDF文档中签章可采用图片插入方式)上传至申报系统中相应位置;《活页》填好后直接转成PDF格式上传至课题管理系统中相应位置;请确保《申请评审书》和《活页》信息一致性,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后果由课题组自行承担

3)集中申报的请所在单位填写《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简称《申报汇总表》)1份。

3.申报时间。

1课题管理系统申报开放时间。即日起2019618日。(2材料提交时间。请各单位于65日(周三)前统一将填写好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发至高教所陈艳权老师办公平台,在高教所组织评审后再提交。

具体要求请见平台通知。

  

附件1.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申报通知

2.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用户使用手册

3.课题申请评审书

4.设计论证活页

5.申报汇总表

       

 

                      

     三明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