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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设置

发布时间:2020-07-10 阅读次数:1511

发展规划处(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下设规划科、质量评估科、高教研究科等3个科室,具体职责如下:

一、规划科

1.负责组织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各类子规划及二级学院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好学校发展的顶层设计。

2.负责组织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任务的分解、实施监控与评估总结,对各类子规划和二级学院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3.负责学校综合统计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学校基础数据,统一发布学校综合数据信息,上报各类相关统计报表,编制学校统计分析报告。

4.负责组织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等相关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管理与服务工作。

5.加强与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兄弟院校的联系对接,协助做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重大政策、战略项目的组织实施。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质量评估科

1.组织协调审核评估、专业认证与评估、省对市教育督导评估等国家、省市各级教育教学有关评估工作,落实各类评估整改工作与回访制度。

2.负责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省级高校办学监测数据等各类办学质量数据的采集填报与研究分析工作,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3.负责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动态监测与评估分析,完善校内自我评估体系,向学校提出质量管理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4.根据国家政策文件,牵头做好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报送和发布工作。

5.负责部门的公文档案管理、文件计划拟定、党建、综治、网站管理、对外联系等综合事务工作。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高教研究科

1.研究我国地方本科高校发展的理论与现实问题,为学校发展和地方一流应用大学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服务。

2.密切跟踪国内外高教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高教研究信息,为广大教职员工提供最新的高等教育改革资讯。

3.负责各类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立项申报、过程管理、成果验收、鉴定以及推广工作。

4.建立健全学校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为学校高教研究提供制度保障。

5.负责组织高等教育学术论坛,加强与上级高教研究管理部门、研究机构及其他高校高教研究所的业务联系和学术交流,宣传学校改革发展成就,扩大学校在高等教育学界的影响。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下设学科建设办公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办公室3个科室,具体职责如下:

一、学科建设办公

1.研究制订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学科设置、调整、交叉、整合等学科建设相关工作。

2.组织申报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硕士学位点、重点学科、应用型学科、一流学科等。

3.负责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的检查、评估与验收工作。

4.负责学科(学术)带头人的遴选、聘任、考核等工作。

5.负责制定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协助做好建设经费管理与分配工作。

6.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跟踪学科发展动态,做好学科建设、学位建设指导与服务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1.负责制定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招生简章等。

2.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和咨询,协调联培学校做好招生工作。

3.负责研究生导师的遴选、聘任和管理工作。

4.负责研究生的培养、学籍学位管理、教学改革与管理、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日常事务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定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

5.建设研究生管理系统,实施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编制《三明学院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

6.协助做好研究生培养经费审核与分配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管理办公室

1.负责部门公文、材料的起草,各类信息、数据的汇总报送与发布工作。

2.负责部门公章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3.负责部门的文件收发、传阅、归档和管理工作。

4.负责部门的会议组织、对外联络、接待等工作。

5.负责部门的宣传、考勤、综治、资产管理、经费预算编制、规章制度建设等日常事务工作。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