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8-06-05   浏览次数:67

福建省洁净煤气化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管理

为了加强和规范福建省洁净煤气化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培育)(以下简称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协同创新、关键技术攻关和工程化技术研发、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方面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1、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将该中心建设成为能不断创新、开发出高效洁净煤气化技术的中心,成为海西及全国能源、化工企业先进煤气化技术示范推广的平台,成为能源化工专业人才培养基地。中心的一切工作都应围绕这个总体目标来进行。

2、中心工作运行机制:凡要在中心进行试验研究工作的,均须事先填写申请表格,向中心管理人员申请预约,以便安排试验时间和使用的设备。每位工作人员进入中心实验室必须做好登记,并熟悉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按使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损坏的仪器设备和玻璃器皿必须做好登记。

3、中心的激励机制:凡是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学报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署有中心名称的,版面费由中心支付,并发给相应的奖金,以示鼓励。中心将在每年年终评选一次特殊贡献奖,凡对中心的发展做出过特殊贡献的工作人员,中心将视具体情况发给相应的奖金,以资鼓励。

4、中心的项目管理机制:实行以人为本的项目责任人负责制的项目管理体系。根据项目任务需要,组织校企相应的人力资源组成优势团队,吸纳拥有较高技术水平、丰富工程化实践和项目管理经验的人才为技术带头人,吸纳拥有较高工艺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和分析检测能力的人才为技术人员。

5、中心的财务管理机制:中心按照上级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及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中心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进行独立核算,同时实行中心负责人全权负责的管理办法,并对每一个科研项目的收支情况进行单独建档,归类管理。

6、中心的人才机制:中心实行项目合同制和人员聘任制。研究开发队伍由固定人员和客座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由中心主任在校内外聘任。客座流动人员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和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聘任,经中心主任核准后作为流动编制,其相关费用在项目经费中支付。建立以业绩考评为基础的奖优汰劣制度和建立学科的人才评价标准,特别是创新能力考核体系,形成基于以人才为核心的科学创新激励机制,及时、适时地将有利于中心发展和建设的人才、项目、企业、单位吸纳入中心体系,以发挥中心的最大共享效益和行业促进作用。

7、中心的开放式运行机制:本中心本着边建设、边研究、边开放的原则,实行开放运营机制,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享制度,最大限度地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科研成果实行共享机制,促进产学研结合、多学科交叉、资源共享,建立面向市场的开放式运行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