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接受捐赠资产入库入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5  浏览次数:10

关于办理接受捐赠资产入库入账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及校内各单位接受捐赠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需要办理资产入库入账手续。近年来,随着学校转型发展与开放办学,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交流,特别是此次学校办学120周年校庆活动圆满举办,许多单位(团体)和校友以捐赠、共建等方式支持学校事业发展,体现了家国情怀、责任担当和对学校发展的支持和期待。根据《三明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三明学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受赠资产办理入库入账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接受捐赠的资产可分为:普通类固定资产、低值品、消耗类物资、图书档案类资产、房屋及构建物类固定资产和礼品。各类资产入库入账按照办公平台发布的规定手续办理。

1.普通类固定资产,指耐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家具单价为2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和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


2.低值品,指单位价值小于1000元(家具单价小于200元)的设备、物资、家具等。 

3.消耗类物资,是指单位价值较小且短期消耗的捐赠品。该类资产需提供:(1)捐赠协议书或清册;(2)物资接收单;(3)物资签领单。

上述材料原件上交至三明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由三明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按程序入账。

4.图书档案类资产,需提供捐赠协议书或捐赠图书清册;联系图书馆林玲办理相关手续。

5.房屋及构建物类固定资产,由后勤处牵头,国资处、财务处配合办理入库入账手续。该类资产需提供:(1)捐赠协议书;(2)工程预(决)算审核表;(3)工程验收手续;(4)发票。

6.礼品,指由单位或个人为加强感情联系、商务交流,赠送给我校的,具有纪念性或象征性的礼物,包括文物陈列品、艺术品等。该类资产由党政办统一接收并登记造册。该类资产需提供:(1)赠送书面材料(如有);(2)物资接收单(党政办从捐赠方处接收该批物资的单据);(3)物资签领单(党政办分发该物资给某二级单位的签领单)。

二、释义:

1.捐赠协议书或清册:捐赠方与三明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签署的协议书;如无法提供捐赠协议书的,需提供捐赠方签名或盖章的捐赠清册。

2.价格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原件或复印件,购销合同,价格清单,政府采购网中网超价格或中标价格,海内外各大电商平台销售价格证明等凭证;如无法提供以上凭证的,将由学校组织价格认定后,出具价格认定书面材料。

3.物资接收单:二级单位从捐赠方处接收该批物资的书面证明,需有接收人、证明人签字,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具体格式见附件。

4.物资签领单:二级单位分发该物资的签领单,有每个接收该物资的单位或个人签字。由各单位自行制作。

三、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加强组织,落实到人,严肃纪律,不得瞒报虚报,切实配合做好此次接受捐赠资产入库入账工作。无法提供价格凭证的,请各单位于12月2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至国资处冯倩,学校将组织价格认定工作。材料齐全的请在12月26日内完成资产入库。

其他未尽事宜,资产分类等请联系国资处冯倩:13950901882,捐赠协议书或清册等请联系财务处汪莉丽:18350801583。

 

附件:物资接收单

 

三明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国有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

物资接收单

 

三明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我单位于2023年  月  日收到某单位捐赠给我校的某某物品,型号规格为    ,单价   元,数量    ,总价值    元。已由我单位接收,并由我单位保管使用。

 

经办人:

证明人:

某二级单位(盖章)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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