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教育发展基金会受捐资产转入学校资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0  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民政局关于规范三明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受捐物资设备及时办理转赠移交手续的管理要求,三明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拟将受捐物资设备转赠三明学院,请涉及单位及时办理转赠移交手续。

        

现需要下列有捐赠资产的二级单位,接收原来属于教育发展基金会资产库中的资产,此处涉及转入单位有:1.党政办、2.资化学院、3.艺设学院、4.文传学院、5.教音学院、6.马克思主义学院、7.信工学院、8.机电学院、9.建工学院、10.海外学院、11.网络技术中心。

请上述单位认真阅读办公平台中的通知,在3月17日前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完成变动操作,将56开头的本单位子库内,符合条件的捐赠资产转入本单位日常采购的子库房。详细要求见附件。


特此通知。



三明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国有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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