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处关于开展“1+X”贵重仪器设备专项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8  浏览次数:10

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中心对学校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其在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学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有关贵重仪器设备专项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督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督查的范围:全校各实验室。

(二)专项督查的对象单台套原值在10万(含)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重点检查从202011日至2025430日这个时间段内的新增贵重仪器设备购置情况,若督查中发现涉及以往问题的,可延伸到其他年份。内容包括:

1)可行性报告是否符合以下规定:

      仪器对本校、本地区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属于更新的仪器设备要提供原仪器设备发挥效益的情况);

所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包括仪器设备适用的学科范围、所选品牌、档次、规格、性能、价格及技术指标的合理性;

欲购仪器设备附件、零配件、软件配套经费及购后每年所需运行维修费的落实情况;

仪器设备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

安装场地、使用环境及各项辅助设施的安全、完备程度;

校内、外共用方案;

效益预测及风险分析。

2)购置仪器设备的采购流程是否符合以下规定:

①是否有采购需求调查;

是否有《三明学院采购需求立项表》及相关的会议纪要、可行性论证等经审批后的材料;

③是否有完整的采购申请表、中标通知书

合同签订是否合规。

(3)仪器设备初级验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工作。

  1)仪器设备是否实行责任制,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维修等工作,是否有业务能力较强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共同负责管理和指导使用;

  (2)是否制定培训计划和考核大纲,机组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后上机操作;

  (3)是否做好仪器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是否做到无灰尘、油污、黄锈、霉斑,是否保持良好的运行环境;

4)是否管理好附件、备件以及专用工具;

  (5)固定资产账卡,是否做到账、卡、物相符;

6)是否有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等制度;

7)二级单位是否对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每半年检查一次、一年总结一次;

8)二级单位是否根据《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对仪器设备进行考核并通报结果。

  3.贵重仪器设备的档案建立工作。

  (1)仪器设备的购置材料是否完整;

  (2)仪器设备的原始资料和翻译资料是否齐全;

  (3)是否认真做好使用记录和维修记录;

4.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

是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纳入“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管理服务平台”,条件如下:

1)以财政性资金(含国有资金)购置单台套原值在30万元(含)以上的;

2)财政性资金(含国有资金)购置单台套原值在20-30万元,通用性较好、使用效率较高,年有效工作机时在1400小时以下的。

二、专项督查具体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自纠

1.在本工作方案下发后,请立即对本单位202011日至2025430日这个时间段新增的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审核、使用管理、档案建立和开放共享等进行自查自纠,并于2025615日前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情况汇总表及汇报纸质版报送国资处203办公室。

以上统计表必须经由本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确认。

(二)组织抽查

国资处将在汇总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后,协同教务处、科技处及其他相关部门对二级单位进行重点抽查。为保证重点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核查组以听取汇报和现场核查的方式开展工作。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各二级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规范仪器设备购置审核、加强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和开放共享等专项督查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对于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国资处将及时向校纪委报送跟进督办,并根据问题情况进行问责追究,确保专项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明学院国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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