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公用房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了准确掌握学校公用房的配置及使用情况,摸清各单位用房的实际,学校决定对全校各单位公用房进行清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公用房,包括行政办公用房、教学用房、科研用房、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和其他用房。分类标准见附件1。
二、清查内容
房屋基本信息:核实公用房屋的房号、面积、位置、用途、使用处(科)室、管理人或使用人等基本信息。
合规性检查:检查房屋使用是否符合学校规定,是否存在重复配置、闲置、违规占用、转租转借、擅自改变结构及用途等行为。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此次清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清查本单位正在使用房屋的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准确如实填报,按时完成清查工作。
公共教室信息由教务处整体修改填报,须区分普通教室和智慧教室等,标注常用二级学院和教室容纳人数。二级学院同步协助填报本院常用公共教室,以便后期交叉核对。
非公共教室(专业教室等)、实验室、实习场所、科研用房等由实际使用单位填报修改。
房间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各单位不用填写,房产系统已自动生成,若存在重大出入,请标注上报。
四、工作进度安排
1.指定专人负责。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4日。填写《三明学院公用房清查工作联络员信息表》(附件2),并于2025年3月14日下午17:30前将材料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何翔、林燕妹老师处。
2.修改上报。时间: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25日。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所使用或管理的公用房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和填表说明,填报《三明学院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3),根据账号信息(附件4)登陆(网址http://10.0.5.153:9091/urms-smxy/login),修改相关信息,教程见(附件5:三明学院房产综合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3.信息复核。学校根据上报信息情况到各二级单位进行实地勘验和复核。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