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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三明学院校园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5-20  浏览次数:554

    为加强校园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和奖惩措施,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文明意识,促进校园文明程度提高,使校园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现校园环境的文明、整洁、优美,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方式:
     校园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采取专职、兼职管理办法, 校园内的绿化和环境卫生区域,按各校区各单位、各系、各班级进行责任制包干管理,同时加强专业人员管理力度。各责任包干单位应根据学校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具体的操作规定,责任到人。
    学校成立绿化、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小组。全面负责对各区、各单位、各系、各班级包干管理区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共同搞好学校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二、管理责任:
     全校师生员工应根据学校绿化、环境卫生管理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共同抓好校园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一)校园绿化管理要求:
     1、校园内的花草、树木及其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砍伐和移动。严禁折树木、枝叶、花果。不准在草皮、绿地、树林内挖坑取土和倾倒污水、杂物。不得把校园内摆设在花坛里的花和花盆擅自搬回本单位使用。
     2、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各管理区域的树木、草地、花卉进行认真的养护和管理。视树木、花卉生长情况对多余的幼枝及枯枝败叶进行及时修剪,拔除杂草、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等工作要定期、及时进行。
     3、对管理区域内的花坛、景点、草地每周至少养护一次,应 做到无杂草、无枯枝败叶,保持整洁。
     4、在本管理区域内的树木、花草发现病虫害及其它情况,应及时向绿化管理人员或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处理,确保校园内的树木、花草常年生长茂盛。
     5、各管理区域内树木的修剪,草地的施肥、浇水和修剪及病虫害防治工作,以及补种、移植任务,具体由绿化专职人员负责。草皮应视生长情况进行修剪,剪后的草皮要及时浇水、施肥,促使其快速返青生长。
     (二)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卫生大扫除
     (1)每学期开学第一天,期末最后一天及每周一下午班团活动后,为全校学生大扫除时间,各班应认真组织清扫本班级所承担的卫生包干区、教室、教学楼走廊、宿舍等。
     (2)校机关各处、室、馆、科及各系在每周一安排一定时间认真组织清扫本部门所承担的办公楼走廊、楼梯、办公室等场所,并随时保持整洁。
     (3)教工宿舍楼,每周由楼长组织住户进行卫生大扫除, 并注意保持卫生整洁,不得放养家禽,禁止在办公楼、宿舍楼周围种菜和乱堆杂物。
     (4)校内各饮食店和其它商业部门每周必须按学校卫生和门前三包要求,进行卫生大扫除。
     2、日常卫生保洁要求:
     (1)学生宿舍楼走廊及周围环境,校内主要通道、重要公共场所由值周学生负责清扫,按《校学生值周活动实施意见》要求执行。
     (2)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教学楼走廊的每日清洁工作,由各班轮流值日打扫。
     (3)各幢楼的各卫生间、洗漱间由清洁工每天进行冲洗,并每周消毒一次。
     3、环境卫生规范要求:
     (1)学生宿舍楼按文明宿舍建设要求做到:
     A、宿舍楼墙面、宿舍门无乱写、乱画、乱贴现象;
     B、宿舍学习和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美观;。
     C、不得向宿舍外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宿舍地面无果皮纸屑,无痰迹,窗户玻璃明净无污迹。
     (2)学生教室要求在上、下午及晚上自习后清扫,随时保持整洁,做到:
     A、教室课桌椅、讲台保持完好,排列整齐;
     B、教室布置整洁、高雅,窗明几净,墙壁无乱涂画、乱张贴现象 ,地面干净、无痰迹。
     (3)实验室应保持清洁,做到:
     A、卫生整洁,安全有序;
     B、仪器设备布局合理,摆放整齐。
     (4)教学楼走廊每天上午课前、下午第二节课后进行清扫,随时保持整洁,做到:
     A、教学楼走廊、楼梯、扶手无灰尘、痰迹、纸屑等;
     B、楼梯、扶手每周由责任包干单位组织同学擦洗二次。
     (5)卫生包干区
     A、包干区内无杂草、果皮、纸屑,干净整洁;
     B、阴沟洁净,下水道无暴露,排水畅通;
     C、无卫生死角,无乱搭盖现象。
     (6)办公室、教研室、会议室,各办公场所、办公楼走廊,由本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每天办公前负责清扫,做到:
     A、无果皮、纸屑,窗明几净;
     B、办公设施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C、办公楼走廊、楼梯、扶手无灰尘、痰迹、纸屑等。
     (7)食堂、饮食店、商业店的卫生由该部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清扫,应保持整洁,做到:
     A、通风,空气清新,餐厅、凳椅干净无油污,修理及时,排列整齐;
     B、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8)图书馆、阅览厅布局合理,书报架整齐卫生,桌凳完好。
     (9)卫生间、洗漱间:
     A、厕所便池无污垢、无臭味,地面无积水,墙面无乱涂刻现象,无蜘蛛网;
     B、洗漱间水槽、地面无剩饭菜,无果皮等杂物。
     三、校园绿化、环境卫生工作检查督促
     1、校园绿化、环境卫生监督小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区、各单位包干管理区域进行绿化、环境卫生检查、抽查、评分,并将检查、抽查、评分结果公布。
     2、校园绿化、环境卫生工作由学生处、后勤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各辅导员负责本系学生绿化养护区和卫生区工作的安排、检查、监督。
     3、各区、各系学生分会、学生处每周定期对所属各宿舍、教室、包干管理区进行评比。
     4、教室、教学楼走廊的每天卫生检查工作由督导队及值周同学负责。每周一下午五点正,由校学生会及有关部门组织各系学生分会主席,对各班绿化卫生包干区、教室以及各班承担的教学楼走廊的卫生进行检查评比,每周二向全校师生公布评比结果。
     5、值周学生所承担卫生工作由学生处、后勤管理处负责卫生工作的教师及各系值周指导老师负责检查评比。
     6、各办公室、办公场所、各会议室由校办牵头负责检查。
     7、食堂、饮食点、商店、教工宿舍、各卫生间、洗漱间由总务处负责检查管理。
     四、奖惩制度:
     1、校园绿化、环境卫生包干管理区的检查评比情况列入我校先进处室、先进系、先进班组、优秀个人评选的指标体系。
     2、各班组的绿化养护区、卫生包干区、教室、教学楼走廊,每月评一次,每学期总评一次,评出三个优秀单位,分别给予1000元奖励。对不按要求管理养护的,组织清扫工作不认真的,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3、值周学生对所承担的卫生工作,不按时清扫或无故缺席,予以批评教育;周总评不合格,该班级重新值周一次。
     4、凡随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的,责令其进行清扫;班级、 宿舍向外乱扔纸屑、杂物无人承认,由学生处安排该班级、宿舍进行清理;凡将垃圾倒入校园内果皮箱者,由其清理果皮箱垃圾,同时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5、对校园绿化养护区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由责任单位和个人照价赔偿,因人为故意破坏造成损失的,处以原价值三倍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6、任意践踏草地者,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分。
     7、对不配合或不服从学校绿化管理人员和环境卫生管理人员管理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
     五、以上条款由学生处、后勤管理处负责督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