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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电信专业毕业设计实物成绩评定参考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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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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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1: 实物成绩分5个等级:I等(25分)、II等(20分)、III等(15分)、IV等(10分)、V等(5分),各等级可以根据实物的具体情况酌情增减1~3分,具体判定等级标准如下: I等(25分):实物都能实现任务书的功能要求,实现的方法具有一定的先进性,能通过答辩测试。 II等(20分):实物基本能实现任务书的功能要求,实现的方法不是很先进,基本能通过答辩测试。 III等(15分):实物能实现任务书75%的功能要求,不能完全通过测试。 IV等(10分):实物未完全制作完毕,只能实现任务书40%的功能要求,不能完全通过测试。 V等(5分):实物未完全制作完毕,只能实现任务书20%的功能要求,不能完全通过测试。 细则2: 若实物无法自己实现,也可通过实验模拟仿真实验,电路仿真成绩分5个等级:I等(25分)、II等(20分)、III等(15分)、IV等(10分)、V等(5分),各等级可以根据实物的具体情况酌情增减1~3分,具体判定等级标准如下: I等(25分):任务书功能仿真电路都能实现,仿真电路具有一定的先进性,能通过答辩测试。 II等(20分):任务书功能仿真电路基本能实现,但电路实现的方法不是很先进,基本能通过答辩测试。 III等(15分):仿真电路能实现任务书75%的功能要求,不能完全通过测试。 IV等(10分):仿真电路只能实现任务书40%的功能要求,不能完全通过测试。 V等(5分):仿真电路只能实现任务书20%的功能要求,不能完全通过测试。 物理与机电工程系电子教研室 2007年10月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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