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现将本学期期初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共科目补考1.补考时间:2014年2月24日至3月2日。2.公共科目补考时间段安排:时间 科 目 责任部门 2月24日中午12:45-14:15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各院(部) 教务处 2月24日晚19:00-21:00 线性代数 2月25日中午12:45-14:15 大学英语 2月25日晚19:00-21:0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高等数学 2月26日晚19:00-21:00 大学物理 2月27日晚19:00-21:00 工程数学、经济数学 备注 大学语文、文献信息检索、心理学、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书写、教师口语、军事理论等公共课考试各开课部门自行安排 各开课部门 3.各院系补考安排表(含重修课程考试安排,统一模版见附件)于2014年2月20日11:00前发送到教务处陈玲霞办公平台备案,并通知各学院。4.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补考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监考员安排、补考名单等表格由相关开课部门于2014年2月21日上午11:00前发送到教务处陈玲霞办公平台备案,并通知各学院。5.成绩报送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由任课教师自行把成绩输入教学管理系统、自行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签字后报任课教师所在院(部),经院(部)负责人核批后交学生所在院(部)(除学生所在学院留存一份外,其他一份交由任课教师所在学院留存、一份存入试卷袋)。(学生缺考、缓考或作弊者均须体现)。重修成绩统一由指定重修老师录入至教务管理系统中并报送纸质材料,须在成绩单上注明“重修”。6.特别说明成绩填写规范,请使用以下系列(不同系列不能混用)。①百分制:数字(输入法设置在英文状态下录入,可带一位小数);②五级计分制:中文(下拉框选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③成绩比例设定:请严格按照明学院教字[2012]22号《关于课程考核的补充规定》进行设定。二、专业课补考 补考时间为2月24日至3月2日,各学院根据公共课补考时间插空安排。三、考试组织1.公共课:为了加强考试管理与考试监控,要求各院公共课考试试卷必须报送教务处并由教务处当场随机抽卷,请相关院部秘书于2014年2月20日关院部秘书携带试卷审批单到教务处抽卷。)2.专业课:已建立试卷库的由教务处随机抽卷,请相关院部秘书于2014年2月20日前携带试卷审批单到教务处抽卷。3.期末成绩低于40分者不得参加补考,应当作重修处理。4.请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两者缺一不可)方可参加考试,请监考员认真核实考生身份。请各院系认真组织考试,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考场进行巡查。 三明学院教务处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