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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性通识教育任意选修课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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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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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为确保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性通识教育任意选修课工作的顺利开展,请组织本院(部)教师申报下学期全校性通识教育任意选修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课计划数:见附件1。 二、开课资格:为了提高公选课教学质量,请各院(部)选派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纲教学任务,且开课老师需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三、报送时间:于2016年5月15日前将公选课开课申请表及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教学科。 四、注意事项: 开课老师请在网络上进行公选课申报,并导出公选课开课申请表交至各院(部)教学秘书处,详情操作见附件2。 附件: 1.各学院(部)计划开课数量统计表 2.教师网上申报公选课操作指南 3.选修课申报汇总表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16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