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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教学大纲的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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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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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大纲是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而制订的各课程的教学纲要,是该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是教师组织教学和学生进行学习的依据。 二、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都应有相应的教学大纲。凡主管部门已审定的课程大纲,必须严格执行,尚未制定大纲的课程,由本院组织教师按规定的内容与格式编制课程试用的教学大纲,经教务处审核,报教学副院长审批后执行。 三、课程教学大纲通常由制订大纲的依据及指导思想、课程性质、任务、要求、课时分配、理论教学内容、实践教学内容等部分组成。 课程教学大纲必须充分体现教学计划中对本课程实践教学的要求,要具体落实实践教学的内容、实施办法和考核标准。 四、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是实现培养目标,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教研室和教师应做到: 1、正确领会和掌握所任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体系、目标和要求。 2、按照大纲进行教学,在理论教学、实践教学 、技能训练等方面达到大纲的要求。 3、以教学大纲为标准,检查教学工作,考核学生学业成绩。 4、教学大纲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调整或增加教学内容时,教研室应在开课前一学期提出具体的调整意见,经系领导批准后执行。教学大纲的调整涉及到教学计划的变动时,应由教务处审核,报教学副院长审批后执行。 机电工程学院 二�一六年八月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