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
|
2016-08-31
|
|
|
各院(部): 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根据《三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修订)》(明院教〔2009〕228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院(部)自查 (一)请各二级学院(部)组织专人于8月31日(周三)对各自负责的教室卫生及教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具体教室管理职能分工见附件1)。确保教学用品(粉笔、粉笔擦等)齐备、桌椅完好、多媒体设备能正常使用、教室课程表及时更新和水电供应正常。 (二)请各二级学院(部)在1-3周内对本单位的教学工作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新学期教师的授课准备情况、学生到课注册情况,并于第4周(9月19日前)提交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至教务处质量监控科。 二、校领导巡查 校领导巡查我校开学第一天教学秩序运行情况,具体巡查安排见附件2。 三、校、部门领导听课 开学1-3周,各位校、部门领导深入教学一线听课,听课安排表见附件3。 四、校教学督导团听课、巡查 校教学督导员全面督查课堂教学,同时对日常教学秩序运行情况进行巡查。 附件: 1.关于进一步改进我校教室管理的提示 2.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天巡查安排 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校、处领导听课安排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1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