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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校内消费支付方式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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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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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暨广大师生: 为保障校园食品用品安全,做到校内消费者所购物品有源可查,保障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学校建设了规范的交易平台。目前,已完成且能正常使用的有校园一卡通系统、建设银行通用二维码平台。 2017年3月22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三明学院商户使用移动支付结算管理暂行规定》,该办法明确规定:学校将统一规划,对多种结算方式进行统一管理。自2017年5月1日起所有师生只能采用学校指定的方式完成付款结算,商户必须采用学校指定的方式完成收款结算。目前学校指定的移动支付方式有校园一卡通、电信翼支付(在建)及建行通用二维码(包含龙支付、微信、支付宝)。同时明确规定,商户不得接收现金、使用个人支付宝或微信账号。 请广大师生在校内食堂或商铺消费时,使用校园一卡通或扫建行通用二维码(包含龙支付、微信、支付宝),停止现金消费,杜绝向商户个人二维码帐户付款。 特此通知,请广大师生理解与积极配合,并协助我们进行监督。谢谢! 计划财务处 后勤管理处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7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