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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毕业班核对班级代办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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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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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明学院学生代办费管理规定》,现开展非毕业班班级代办费核对工作,毕业班班级代办费本年度核对工作年前已完成。请非毕业班辅导员通知各班级,每班委派两名班干部(其中一位为班长)到计划财务处核对代办费,由于本次核对工作班级较多,请各班级按下面日期安排对账。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5月24日 信息工程学院、国际学院 5月25日 文化传播学院、管理学院 5月26日 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5月27日 资源与化工学院、体育学院 5月31日 外国语学院、旅游学院 6月1日 教育与音乐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6月2日 海峡理工学院、海峡动漫学院、 地点:计划财务处310报账大厅 联系人:刘东华 联系电话:8399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