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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学院机电工程学院2017级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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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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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2017级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工作,根据《三明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要求,经我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制定接收学生转专业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如下: 一、学生转专业基本条件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我校在读的全日制一年级学生;若二年级学生申请转专业,须报学校审核并降到一年级学习。 2.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各课程无补考和重修。 4.身体条件及学习成绩符合转入专业学习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3.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互转; 4.体育类专业和非体育类专业互转; 5.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 6.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 7.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 8.普通专科升入本科、三二分段制、从预科班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等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办理转专业。因特殊情况提出转专业申请的,经学校审核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二、考核方式 转专业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本着学生自愿和我院教学资源允许的原则,实行公开考核、择优录取。按照《三明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我院考核成绩是由两部分组成的,第一部分是学生入学的高考成绩(40%),第二部分是院系考核成绩(60%)。 (一)学生入学的高考成绩(40分) 高考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40%。 (二)院系考核成绩(60分) 1.命题考核(40分):主要考核物理知识、数学能力,命题出卷3~5题。 2.面试考核(20分):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思想、综合素质及特长等,占考核总成绩的20%。面试考核内容与评分比例如下:
三、转专业的程序 1.计划公布。根据《三明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及我院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制订本学年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确定拟接收学生转入的专业、名额、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等,报送教务处。 2.学生申请。每学年第一学期倒数第三、四周,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填写《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交给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申请转专业学生可以填报两个转专业的志愿,按第一、第二志愿依序录取。 3.资格审核。每学年第一学期倒数第二周,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由学院签署意见后送交教务处。各学院相关专业转出和转入人数不得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5%,且转出后该专业学生数不少于30人;工学相关专业转出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0%。 4.院系考核。每学年第一学期学期结束前,我院按照已公布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择优录取,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转入专业及年级,并将结果报送教务处。 5.结果公示。教务处对各接收院(系)报送结果进行审核和汇总,报主管教学校领导审定,校长行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由教务处下达转专业通知。 6. 交接工作。在申请转专业工作期间,学生继续在原专业学习。转专业文件下发后,各转出院(系)通知转出学生配合做好转专业相关工作,并将学生学习成绩等档案材料移交转入学院。原专业和新专业辅导员也应当做好转专业学生的交接工作。
三明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二O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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