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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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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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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三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17】59号)和《三明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20】63号)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机电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我校学生转专业工作应遵循学校教学资源允许、学生自愿、双向选择、公平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若二年级学生申请转专业,须报学校审核并降到一年级学习; 2.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身体条件及学习成绩符合转入专业学习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 2.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互转; 3.体育类专业和非体育类专业互转; 4.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 5.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 6.普通专科升入本科、三二分段制、从预科班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等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办理转专业。因特殊情况提出转专业申请的,经学校审核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三、组织机构 机电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 浩 副组长:魏茂金 机电学院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 组 长:高 浩 副组长:魏茂金 成员:陈俊树刘建军 任雯 张锐戈颜慧贤张雯娟陈刚王春荣马豪杨璇谭晓娅及相关班级辅导员 四、转出/转入计划
五、转出工作方案 转出学生的基本条件严格遵照《三明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20】63号)文件中的转专业条件执行。 (一)转出条件按照学校基本条件执行。 (二)考核内容考核主要分为:学生课程成绩和综合积分两个部分 (三)考核方式:申请转出的学业优秀类学生,总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并且综合积分在本专业前10%,按照课学生课程平均成绩加综合积分进行排序,人数不超过本方案的学业优秀类“转出计划人数”。 申请转出的学科特长类学生(主要是指在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获得发明专利、获得高水平竞赛以及高等级证照类的学生),具体分值参照机电工程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规定计算,按累计分值进行排序。人数不超过本方案的学科专长类“转出计划人数”。 六、转入工作方案 (一)转入条件首先满足学校基本条件然后按照考核方式进行排序。 (二)考核内容中学物理知识、数学能力,学生的专业思想、综合素质及特长等 (三)考核方式:采用笔试或面试的考核方式。笔试成绩60分以上,面试成绩85分以上,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高低排序,人数不超过本方案的“转入计划人数”按照计划数择优录取。 (四)考核地点请关注学院相关通知。 七、工作进度安排
八、其他说明 (一)学生应根据自身情况经过慎重考虑后提出转专业申请,一经确定转入相应专业,无论任何原因均不允许进行专业恢复或调整,转入机电工程学院各专业学生需签订《机电工程学院接收外专业转入学生承诺书》。 (二)学生转入我院某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修读课程,补修缺欠的学位课。 九、本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机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2021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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