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8   浏览次数: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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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08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我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金课”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决定开展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与条件

(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规定的建设目标、内容和建设方式等相关要求予以认定。

(二)根据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2020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认定的学科类别为:物理学类、天文学类、地理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海洋科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地质学类、力学类、仪器类、材料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水利类、纺织类、轻工类、海洋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公安技术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文学类(含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类、思政类、其它类等28类。

二、遴选原则和方式

(一)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要服务学科、专业、课程建设和“三创”教育,突出开放性和共享性,有力支撑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要以需求为导向,以用促建,合理安排建设投入。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原则,以学生为中心,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研发原理准确、内容紧凑、时长合理、难度适宜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内容,具有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网络平台考察和综合评审后给予推荐。

三、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1.提交《2020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纸质版及WORD格式电子版文件各1份,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

2.提交《2020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及WORD格式电子版文件各1份。

3.提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5。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特色、技术手段等;教学引导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的实验目的、实验要求、操作流程等。文件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教学引导视频.mp4

(二)时间要求

各学院于92日前将有关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407室),电子版发送至实践科肖爱清平台邮箱。

 

附件:

1.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

2.《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08号)

3.2020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4.2020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

5. 2020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2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