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期中教学及上学年教学档案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30   浏览次数:204

各学院:

为规范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根据《三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修订)》(明院办发〔20183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期中教学及上学年教学档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二级学院自查时间:112日(周一)-1118()

学校抽查时间:11下旬

二、检查方式

  以二级学院自查为主,学校组织检查组进行随机抽查。

三、检查内容

(一)本学期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1.自查阶段:各学院根据《三明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明学院教字〔201646号)规定,检查专业课表与培养方案是否相符,若有变更,请填写变更情况(含开课学期、课程性质、学分学时等或有无增开、漏开)及变更率。20182019级检查本学期,2017级检查所有学期,并提交《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自查表》(附件1)。

2.学校抽查阶段:从学院提供的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自查表中,抽查部分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二)本学期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执行情况

1.自查阶段:各学院组织各业(公共课程)检查课程教学日历是否与教学大纲匹配、教学进度是否正常、期中考试是否大纲要求开展及课程资源是否上网。提交《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执行情况自查汇总表》(附件2)。

2.学校抽查阶段:从学院提供的教学大纲自查情况表中,抽查部分教学大纲执行情况。

(三)本学期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1.自查阶段:各学院根据《三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修订)》(明院办发〔201838号)规定,按照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教研活动的要求,对本学院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提交《2020-2021学年学期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自查汇总表(附件3)。

2.学校抽查阶段:从学院提供的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自查汇总表中抽查部分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

(四)本学期课程学生满意度评价

各院应组织学生登录教务管理平台于1118日前完成课程满意度评价(评价步骤见附件4

(五)2019-2020学年试卷归档情况

1.自查阶段:各学院根据《三明学院试卷管理规定》(明院教〔2018140号)规定,按照不少于学年课程总数1/3数量,检查课程的试卷及归档是否规范,提交《2019-2020学年试卷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5)。

2.学校抽查阶段:从学院提供的试卷自查情况表中,抽查部分试卷的整改、落实情况。

(六)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

1.自查阶段:各学院对照《三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明学院教字〔201830号)、《三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明学院教字〔201831号)文件要求,按照不少于各专业学生数1/3数量,从选题、内容、成绩评定、过程管理、材料完整性、格式规范性等方面开展自查,填写《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6

2.学校抽查阶段:从学院提供的毕业论文(设计)自查情况表中,抽查部分论文整改情况。

各学院在完成期中教学自查工作后,请于1118日(周三)前将附件相关表格提交至教务处质量科吴仪轩老师处。

 

附件:

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自查表;

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执行情况自查汇总表

3.2020-2021学年学期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自查汇总表

4.课程教学满意度调查的步骤;

5.2019-2020学年试卷自查情况汇总表;

6.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自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01030

关于开展期中教学及上学年教学档案检查工作的通知和附件1030.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