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试卷印制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2   浏览次数:127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试卷印制等有关工作,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根据《三明学院试卷管理规定》(明院教〔2018140),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试卷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印制,如有将试卷送到厂家印制,务必与厂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印制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试卷的印刷、校对、装订、接送、保管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杜绝考卷泄密,确保试卷安全。

2.试卷原则上应于考试前两天印刷完成,由各教学秘书统一保管。

3.任何人不得在考前为学生押题、划定考试范围或以任何方式漏题;非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询问或阅看试卷。

请各学院于6月24日前将与厂家签订的保密协议报教务处学务科刘军茹处备案

 

 

 

 

教务处

2022年6月2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试卷印制等有关工作的通知2022062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