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0   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扎实推进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的开展,根据《三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修订)》(明院办发〔2022〕3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二级学院自查时间:2025年10月20-10月31日

2.学校抽查时间:2025年11月3-5日

二、检查方式

以二级学院自查为主,学校组织检查组进行随机抽查。

三、检查内容

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情况

根据本学期所开设课程教学大纲安排,各学院提供期中考试考核安排表及落实情况(电子版)。

2.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二级学院听课情况

以智慧教务系统记录为准,自查二级学院领导、校院督导及同行等当前听课评价情况。

3.课程思政高质量发展任务落实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课程思政高质量发展任务落实情况第二轮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学院检查主要包括课程思政教研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课程思政培训情况、展板的制作及布置完成情况。

4.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情况

(1)自查内容及要求

根据《三明学院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24〕13号)要求,各学院检查主要包括教学实践基地名称、面向专业、实践基地协议是否到期、是否需要续签,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仍在承担我校实践教学任务、基地条件是否能满足实践教学要求等。

(2)实践教学平台数据更新

各学院完善“实践教学平台”实践基地相关数据情况,对于新增的实践基地,应尽快在平台中补录相关信息;对于已录入的信息不准确的,要及时进行核准更正,于10月31日前完成数据更新,导出“实践基地”信息表备查。

5.首届示范(优秀)课堂入选后两年的示范情况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三明学院首届示范(优秀)课堂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被评为示范(优秀)的课堂应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保证入选后两年,每学年至少开设2次公开课和1次主题教学沙龙活动。各学院自查本学院被评为首届示范(优秀)的课堂是否达到要求。

四、注意事项

二级学院需在10月31日前将自查表的电子签章版及思政展板的电子版通过网办大厅“质量科材料提交”提交质量监控科。

 

附件:

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自查表

2.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二级学院听课情况自查表

3.课程思政高质量发展任务落实情况自查表

4.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情况自查表

5.首届示范(优秀)课堂示范情况自查表

 

 

教务处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