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龙岩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南请查收!
文章出处:就业网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06-13 阅读次数:10次
一、求职就业
(一)求职登记
登录“龙岩市人力资源超市”小程序,填写个人求职信息,提出就业需求,查看企业发布的招聘岗位信息,进行求职。
(二)一次性求职补贴
补贴对象: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补贴标准: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申请流程:各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每年通知文件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网址:https://www.fj99.org.cn/bys/),按要求进行网上申请。
咨询电话:龙岩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298291。
(三)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由人社部门每年统一招募高校毕业生派遣到各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服务期限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
在岗及期满待遇:“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岗期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等,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政策待遇,详见当年招募文件。
招募流程:根据每年发布的招募公告,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就业网‘三支一扶’专区”(网址:https://www.fj99.org.cn/bys/),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咨询电话:龙岩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298291。
(四)龙岩市支企服务专员
依据当年度“支企服务专员”公开招募公告,派遣大中专院校高校毕业生到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上杭工业园区等志愿从事服务企业发展工作,服务期2年。
在岗待遇:参照“三支一扶”有关待遇,按月发放生活补贴及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等。
申请流程:按照当年度公开招募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龙岩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3293326。
二、就业技能提升
(五)职业技能培训
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可以领取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的方式,通过参加由龙岩市各级人社部门公布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的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咨询电话: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3383909。
(六)就业见习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积累工作实践经验。龙岩市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可登录“福建省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bys/),选择“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专栏即可查看。
三、在岩就业
(七)岩籍优秀人才回引家庭奖励
补助对象:新回引且近五年内毕业,经教育部认证的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均位于前200大学的国(境)外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全日制岩籍毕业生和其他国(境)外大学具有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全日制岩籍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含原“985”“211”)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岩籍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具有全日制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全日制岩籍毕业生,返乡就业或自主创业。
补助标准: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其祖父母(或父母)家庭奖励,享受期5年。
申请流程:申报对象通过所在企业(单位)登录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https://www.lyrszx.cn/index),统一发起家庭奖励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咨询电话:龙岩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3293612。
(八)招引市级引进生
补助对象:每年重点从“双一流”高校、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一流医科大学引进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生作为事业类、教育类、医疗类引进生。
补助标准:分别给予事业类硕士、博士引进生35万元、55万元安家补助;分别给予教育类硕士、博士引进生48万元、60万元安家补助(福建师范大学毕业生适当降低标准补助,分别给予硕士、博士32万元、40万元安家补助);分别给予医疗类硕士、博士引进生50万元、70万元安家补助(医疗类急需紧缺专业可放宽到“双一流”高校,给予25万元安家补助)。引进生具体资格条件、相关待遇以年度招聘公告为准。引进生需在岩服务不低于7年,服务未满7年离岩工作的全额退还安家补助。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人才向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需对照申报条件先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向市委人才办递交材料。
咨询电话:
龙岩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3293326(事业类)
龙岩市教育局人事科2319010(教育类)
龙岩市卫健委人事科3298363(医疗类)
(九)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依据《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引进到福建省工作的工科类青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近3年内毕业、近1年到福建(不含厦门)工作;获得全日制工学学位;毕业于985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211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公派留学、港澳台地区著名大学;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每年在福建工作9个月以上;在福建缴纳社保和个税;年薪达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本科1倍,硕士博士1.2倍)。
补助标准:毕业于985高校的,按企业支付薪酬的60%标准发放;毕业于211高校的,按企业支付薪酬的50%标准发放;企业在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注册的,按企业支付薪酬的80%标准发放;受聘于央企全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减半补助。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人才向用人单位申请,确认符合条件的向龙岩市人社局递交材料,龙岩市人社局再向福建省人社厅提交申报材料。
咨询电话:龙岩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3293612。
(十)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具有福建省户籍(居住证),以灵活就业身份在龙岩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照“先缴后补”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额的1/2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流程:进入“E龙岩”App后点击“人社一卡通”,然后点击“更多服务”,点击“就业服务”后点击“社保补贴申请”进行线上申请。
咨询电话:
新罗区3225686 永定区5832414
上杭县3991246 长汀县6825332
连城县3128358 武平县4869063
漳平市7530291
四、在岩创业
(十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补贴标准:由创业地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流程: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关材料至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人社经办部门。
咨询电话:
市本级3298291 新罗区3225686
永定区5825136 上杭县3842567
长汀县6825332 连城县8922330
武平县4823857 漳平市7772255
(十二)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省、市级评审资助
补贴对象: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福建生源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且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可参加创业省、市级资助项目评审。
补贴标准:毕业生申报的创业资助项目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规模、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经评审后按获奖等级,省级资助按每个项目3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给予资金扶持,市级资助项目按每个项目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给予资金扶持。
申请流程:项目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约每年3月)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
咨询电话:
市本级3298291 新罗区3225923
永定区3256508 上杭县3842567
长汀县6821704 连城县3128796
武平县4823857 漳平市7772255
(十三)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申请对象: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象,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在龙岩市辖区内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台湾来岩就业创业同胞。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象: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贴息标准:
(1)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3)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
申请流程:创业贷款对象通过“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www.fjjfypt.com)提出创业担保贷款资质审核申请。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人社部门审核人员资格后,平台将通过资格审核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名单共享给当地合作经办银行以及人行、财政、地方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经办银行将主动对接创业贷款对象。
咨询电话:
新罗区3225698 永定区5837116
上杭县3842567 长汀县6800106
连城县3128356 武平县3230836
漳平市7533913 经开区3225698
(十四)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申请流程:申请企业登录福建省公共就业服务网,网址为(http://220.160.52.229:8772/sbbt/),事先进行线上申报(账号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为社会信用代码后六位)。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进行线上申报后将申请材料报参保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初审,由人社局复审后,在人社局或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咨询电话:
市本级3298292 新罗区3225686
永定区5837116 上杭县3991236
长汀县6825332 连城县3128355
武平县3232026 漳平市7530291
(十五)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经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按每人每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
申请流程:企业需先行向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认定为就业见习单位,并组织吸纳就业见习人员。根据当地补贴发放要求,见习单位提交相关补贴申请材料至县(市、区)人社经办部门。
咨询电话:
市本级3298291 新罗区3225923
永定区5825136 上杭县3848616
长汀县6825332 连城县3128796
武平县4869073 漳平市7530730
五、各县(市、区)特色就业创业政策
▲新罗区
政策名称:新罗区重点产业紧缺急需引进人才生活补助
政策内容:依据当年度《新罗区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且于2023年4月18日以后到新罗区重点产业〔即“4+5”产业:机械装备、能源精化(含纺织化纤)、建材(含新材料)、农产品加工、数字经济、总部经济、生物医药、商贸物流、文旅康养〕工作且在岗的人才。其标准按博士生2000元/月,硕士生、高级技师1000元/月,高校本科生、技师500元/月给予生活补助,对省级及以上龙头、“专精特新”企业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按以上生活补助的1.5倍标准进行补助。
经办单位:新罗区人社局
咨询电话:0597-3296663
▲永定区
政策名称:园区企业留工奖补
政策内容:园区企业招用新员工,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且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年以上的,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给予新员工就业奖补,其中新员工为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奖补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0元。新员工享受就业奖补政策期限每人最长不超过两年,且申请时其员工本人仍在正常在职状态。
经办单位:永定区劳动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0597-5837116
▲漳平市
(1)政策名称:学历补贴
政策内容: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毕业五年内、近一年到园区规上企业就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的,研究生补贴2000元/月,本科生补贴500元/月,大专、与漳平市人社局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的职业中学毕业生(顶岗实习生)补贴100元/月,补贴期限三年(按原政策已享受满三年的不重复享受)。
经办单位:漳平市工业园区管委会
咨询电话:0597-3270605
(2)政策名称:大中专实习补助
政策内容:鼓励园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省内高校毕业生、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在工业园区内的见习单位(企业)参加见习的,见习期间,给予3—6个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贴。对职业院校(含中职学校)毕业年度实习生在工业园区内的见习单位(企业)参加实习3个月以上的学生,每月给予生活费补助300元,连续补助三个月。
经办单位:漳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97-3099676
(3)政策名称:返乡补贴
政策内容:对持有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工程师(技师)、助理工程师(高级工)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新到园区规上企业就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的,分别给予2000元/月、1000元/月、500元/月补贴,期限3年,对上述企业现有员工新取得证书给予同等补贴。
经办单位:漳平市工业园区管委会
咨询电话:0597-3270605
▲连城县
(1)政策名称:引进产业人才
政策内容:按企业紧缺急需人才指导目录,引进全日制“双一流”或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就业,每月分别享受500-2000元或者300-800元生活补助,连续发放3年。
经办单位:连城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97-3128796
(2)政策名称:引育实用型技能人才
政策内容:企业引进或培育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每年给予高级技师5000元、技师3000元补贴,连续发放3年。
经办单位:连城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97-3128796
▲武平县
(1)政策名称:实施推介新员工奖励
政策内容:各类社会职业中介机构、企业老员工推荐介绍新员工在武平县用工保障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且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给予800元/人一次性推介新员工补助。对于社会职业中介机构、个人推荐介绍县外人员在武平县用工保障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但不符合社会保险缴交条件的,给予800元/人的一次性推介新员工奖励。
经办单位:武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97-4869950
(2)政策名称:实施购房按揭补贴
政策内容:对在武平县用工保障企业稳定就业1年及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员工,购买“匠心园”职工宿舍的,享受36个月购房按揭补贴:面积60㎡(含)以上的,700元/月;面积60㎡(不含)以下的,600元/月。
经办单位:武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97-4869950
(3)政策名称:实施技能人才生活补贴
政策内容:对在武平县用工保障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保费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按高级工(三级)200元/月、技师(二级)300元/月、高级技师(一级)500元/月给予技能人才生活补贴。
经办单位:武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97-4869950
(4)政策名称:实施企业稳岗奖励
政策内容:对在园区同一企业稳定就业连续满3年及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县外员工,给予每月100元稳岗奖励,每增加一年提高奖励50元/月,稳岗奖励最高不超过300元/月,享受期限不超过五年。
经办单位(部门):武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97-4869950
(5)政策名称:保障员工子女入学就读
政策内容:对进入武平县用工保障企业就业并缴交一个月社会保险费的员工,其子女可在武平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集文校区、进校附属学校、实验中学崇文校区即时办理入学就读。
经办单位(部门):武平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0597-4860599(教育局基教股—小学)0597-4820908(教育局基教股—初中)0597-4860539(教育局基教股—幼儿园)
稿件来源: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龙岩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