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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石琼等四位教师赴台湾进修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6   浏览次数:56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赴台学习交流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合作〔201411号)精神,经校长办公会研究(201874日),决定同意艺术设计学院石琼、机电工程学院翁才恩、资源与化工学院王铮敏、建筑工程学院赖燕琳等四位教师赴台湾相关高校进修学习,并负责赴台湾交流学生的管理工作。时间为20189月—20191月,请各相关学院做好交接工作。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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