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适应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建设需要,根据《三明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15]62号)文件精神,2018年9月份我校将继续在专任教师中开展“双师型双能”教师认定的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认定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被聘任为讲师以上职务的专任教师。
二、认定条件
(1)通过申报和评审,在本专业领域取得国家承认的非在聘系列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如建筑工程师,电气工程师,机械工程师等);
(2)通过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计算机软件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等);
(3)通过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如注册会计师,注册工程师等);
(4)通过国家技能鉴定获得技师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如家电维修技师,高级技师等);
(5)具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
(6)参加教育部师资培训基地或国家级行业协会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
(7)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授权。
(8)在国家级专业技能大赛中参加或指导学生获三等奖以上并有获奖证书,或获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在有效名次内);
(9)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前三名)企事业横向课题一项,科研课题到账经费理工科10万、文科3万以上(不累计,需提供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学校财务处出具的到款进账证明和完成相应科研课题成果);
(10)近五年中有2年(可累计,单次时间不少于3个月)以上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能性实际工作的经历;
(11)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前三名)两项及以上市级及以上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学校实验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和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效益良好,经行业机构鉴定或学校学术委员会评估认定,达到同行业或同类学校先进水平;
(12)近五年由学校选派到机关、企事业或基层单位挂职锻炼一学期(五个月)以上,并取得已被挂职单位采用的实践应用性成果。
请各学院按照《三明学院2018年达标创优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建设预期目标进行申报,在2018年认定数据的基础上,将申报人员的认定申报表(附件1)及认定材料复印件、本学院的纸质稿汇总表(电子稿发阮值华的平台)在9月15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综合楼511办公室)。咨询电话:8399287
附件:三明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人事处
2018年9月

附件:
三明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所在院(部)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_____年____月__日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相片 | |||||
参加工作时间 | 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 |||||||
最后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近三年承担的主要课程 | ||||||||
近三年指导学生专业实践 实训情况 | ||||||||
个人符合“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条件情况说明 | (请填写已具备的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条件、时间、主办单位) 1.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获取时间为____________。 2.符合双师双能型认定条件的第________条,完成时间为_______________,成绩为_________,主办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说明,情况属实。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院(部) 推荐意见 | (请侧重评价教师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情况) (公章) 年 月 日 | |||||||
专家组 审核意见 | (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 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注:上交此表同时报送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