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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度享受市高层次人才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6   浏览次数:273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三明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享受市高层次人才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39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三明市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若干措施》的规定,享受市高层次人才补助的人才类别:

1)国家人才专项计划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人选,市拔尖人才;

3)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具有硕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材料报送要求:

12020年度新增高层次人才,请填写《三明市高层次人才登记表》(附件1),并将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王潇办公平台,并请于2020121下午下班前将以下材料送交至人事处人事科(综合楼519办公室)。

 ①附件1纸质版2份;

 ②最高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具有硕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③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证明及国外学位学历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⑤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⑥个人兴业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2份;

2原已享受市高层次人才津贴补助的高层次人才,如果兴业银行卡号、手机号有变动,请填写《2020年度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变动汇总表》(附件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电子版于2020121前发送至人事处王潇办公平台。

联系人:王潇;联系电话:8397457


附件1、三明市高层次人才登记表

附件22020年度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变动汇总表



人事处

20201126


附件1.doc附件2(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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