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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春季教师申请进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4   浏览次数:376

校内各单位、部门:

2021年春季教师进修申请工作现已开始,根据《三明学院教师进修管理办法(修订)》(明院办发〔202050),请各单位结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进行选送、核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送要求

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具备完成进修任务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功底和专业技能,进修要符合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需要,进修内容应与学科、专业建设或岗位工作相一致。申请进修半年以上的教师,要求距上一次进修结束两年以上。

二、选送类别与条件

(一)短期业务培训

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以及其他职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或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教师业务提高培训班及其他专业技术短期培训。

(二)学历学位教育

在职教职员工报考学历学位教育原则上应与现从事岗位工作一致,申报学校紧缺急需专业除外(专业目录见学校当年公告)。同时报考前应经学校批准同意,未经学校批准自行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者,学校一律不予办理任何手续或出示相关资格审核证明。

1.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报考硕士一律不脱产学习;从事行政、教辅及辅导员岗位的教师应在校连续工作满三年。

2.博士研究生

1)报考博士时应尽可能申报定向博士生类型,与学校签订定向委培博士研究生协议,毕业时按时回校工作,履行相应的服务年限。国(境)外博士学位需经国家留学中心认证。

2)确因报考的学校、专业没有定向博士生类型,在校表现优秀、成果突出并与学校签订合同的教师也可报考非定向博士生,具体权利义务可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3)优先支持、鼓励专任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专任教师报考博士原则上须在校连续工作满三年,报考学校紧缺专业的博士,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一年,但服务年限需相应增加一年。由学校遴选、推荐、公派攻读博士学位的,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报考境外高校时应为ARWUQSTHE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或学校合作高校。

4)辅导员、行政教辅人员报考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在我校工作满5年(年度考核连续两次优秀或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教师工作年限可缩短至3年),报考专业与所从事岗位工作一致,或系学校学科专业发展所需专业,并经相关专业所在二级学院面试考核通过;

每年申请人数不超过辅导员总数10%,行政教辅人员总数5%(各二级单位10人以下的每年可推荐1人,10人以上的每年推荐不超过2,同时各单位在读博士不超过2人),申请人员超过比例的由人事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遴选、确认并提请校长办公会研究。

5)各类人员进修取得博士学位后原则上应回原岗位工作,毕业后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学校学科发展和工作实际需要,申请转到相应岗位。

(三)博士后研究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到校工作满两年以上,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可申请进入博士后流动站或博士后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学校支持以不转人事关系的方式从事博士后研究,鼓励教师利用业余时间不脱产进行博士后研究,进入博士后流动站或博士后工作站不超过1次。

(四)访问学者

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任职须满三年及以上,年龄在53周岁以下,任现职以来须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或在C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二篇以上。访学时间一般为一学期或一学年,其中教授或兼任教学岗位的行政、教辅人员及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访学期限为一学期。原则上任现职期间只能访问一次。计划近两年内申报教授任职资格者优先选送。

(五)课程进修

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承担本教学单位新开设的专业急需课程,或学科专业调整后需要更新知识结构的,进修时间一般为一学期。

(六)社会实践进修

50岁以下的专任教师,选送到本专业有影响力的省内外大中型企事业进行培训实习等,期限一般为一学期。社会实践进修必须有明确的进修要求和考核办法。

三、进修费用、待遇与要求

(一)教师进修费用、待遇与要求按三明学院教师进修管理办法(修订)》《三明学院加强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培养暂行办法(修订)》和学校相关财务规定执行。

(二)申请一学期以上脱产企业实践进修费用原则由学校承担,申请时应提出详细的经费预算。申请不脱产企业实践进修费用由各学院从学科建设经费中支出。

四、材料提交

请下学期需要进修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进修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由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分管校领导审核后,于526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综合楼511),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8399287

 

附件:1.三明学院教师进修申请表

2.三明学院教师进修管理办法(修订)

3.三明学院加强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培养暂行办法(修订)

 

 

人事处

2021514

附件1:教师进修申请表.docx

附件2:三明学院教师进修管理办法(修订).doc

附件3:三明学院加强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培养暂行办法(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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