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面向三明市遴选与共建生源基地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文件精神,为适应新高考改革的需求,我校决定开展生源基地校的遴选与共建工作。此项工作旨在为实现大学与中学无缝对接的教育模式,进一步加强与中学交流合作,发挥双方教育资源优势,共建人才输送、选拔和培养的有效服务机制,实现大学与中学互惠互利。

一、共建的原则

(一)三方有利原则

遵循高校、中学和考生三方有利原则。正确对待和处理三方关系,激发三方积极性,使生源基地建设得到保障。

(二)平等自愿原则

共建过程中摆正双方地位,平等相处,相互了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作意向。

二、遴选条件

(一)基地校须满足当年录取到我校统招本科提前批、本科二批层次的学生人数在20名以上。

(二)对一个县(市、区)没有一所中学达到以上条件的,则选该县市、区录取人数最多的中学,但录取的学生人数不得少于12名。

三、共建内容

(一)我校根据新高考改革需求,选派专家、教授和优秀校友为各年级学生和老师提供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讲座、心理咨询、专业解读讲座、选考科目讲座等系列活动,促进学校与学生共同发展。

(二)我校选派讲师为基地校提供招生咨询服务,科学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三)我校邀请基地校师生及家长来校参观考察。

(四)我校在招生结束后对基地校及时进行反馈和回访。将本年度新生录取情况及时反馈给各基地校,同时听取基地校对招生工作尤其是招生宣传模式、专业设置、考生录取满意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我校及时以喜报形式报送基地校生源在校期间的优秀表现。

(五)基地校为我校开展招生宣传与咨询工作提供便利与支持,包括及时张贴、发放我校招生宣传资料,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我校,安排我校招生人员参加高考招生咨询会等。

(六)基地校为我校输送优质的生源,积极动员和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

(七)基地校链接我校官网网址到本校网站首页,引导学生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号。

(八)经双方友好协商,进行其他交流活动。

 

附件:1.三明学院共建生源基地申报表

2.三明学院生源基地合作协议书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