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级师范生教育实习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福建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师范专业教育实习工作,做好集中实习安排,现就2016级师范生开展教育实习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与对象

    时间:20199月至201912(第217周)

    对象: 2016级全体师范生

    二、相关工作安排

        为了做好本次实习工作,请各相关学院及有关教师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培养方案调整

    调整2016级师范专业培养方案,合理安排未开设课程,填写《2016级师范专业课程调整清单》(见附件1),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报教务处备案。包含教育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建议与教育实习工作相融合)、教育研习等课程。

   (二)教育实习基地推荐

核对各专业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数,选择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名单见附件2)或原较成熟的教学实践基地作为本次教育实习基地,各专业每个实习基地的实习生数不超过20人。原则上一个基地安排一名带队教师(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具体填报事项见《三明学院2016级师范生教育实习预安排表》(见附件3)。

师范学部6月份开展教师专业发展学校需求调研,结合各专业实习需求,统筹安排全校师范生的教育实习。具体实习方案另行通知。

   (三)挂职教师安排

推荐1名师范专业骨干教师(教学法老师优先推荐)到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挂职锻炼半年,提升基础教育教学、管理、研究水平。挂职考核要求等按《三明学院教师进修管理办法》《三明学院加强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培养暂行办法(修订)》文件规定执行。挂职教师填写《三明学院教师进修申请表(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挂职)》(见附件4)。

   (四)配套书目填报

填报《三明学院师范生配套中小学教材(参考)书目信息表》(见附件5),便于图书馆按需订购入藏中小学配套教材和幼儿园参考书目,满足每6个师范实习生配备书目不少于1套的要求。

    三、材料提交

    请各相关学院于65日(周三)前提交纸质材料至师范学部办公室(行政楼402室),发送电子材料至卓增蓉办公室平台。

 

附件:1.2016级师范专业课程调整清单

2.三明学院首批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名单

3.三明学院2016级师范生教育实习预安排表

4.三明学院教师进修(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挂职)申请表

5.三明学院师范生配套中小学教材(参考)书目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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