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省级教改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省级教改项目原则上应以具体学科专业为依托,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模式类、课程体系类、教材建设类、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类、实践教学类、创新创业类、教学资源共享类、教学质量保障类等八个方面的改革研究与实践。
2.鼓励跨学科专业开展教育教学综合研究和创新改革,鼓励高校之间、高校与行业企业等联合申报省级教改项目。单一课程、教学方法改革项目原则上不推荐为省级教改项目。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1.省级教改项目纳入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管理。已申报2016年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或已承担省级A类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申报人及项目,不得申报省级教改项目。
2.原则上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2年及以上本科教学经历、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不受职称限制可担任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主持人限1人,项目成员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与2项。
3.省级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
三、遴选推荐
1.各院(部)在遴选的基础上限推荐申报2项,理工学院和国际学院限报1项,行政教辅限推荐3项。根据教育厅要求,学校今年将遴选推荐11项上报,其中1项为重大项目。
2.所有申报人应填写《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1份,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2)一式4份和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2016年7月1日前由各单位统一将所有材料送至教务处教改科吴菲处(行政楼403),电子版发至其办公平台。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2.《2016年省级教改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3.《申报项目汇总表》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16年省级教改项目申报通知.rar201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