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各学院(部)申报教学沙龙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搭建教师专业发展、思想交流、教育研究、教学研讨、成果分享的平台,提升我校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根据《三明学院关于提高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明院发〔2013〕7号)文件精神,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决定本学期继续资助二级学院(部)开展面向全校教师开放的教学沙龙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沙龙主题与主讲人。教学沙龙每期围绕一个主题进行主题发言、座谈讨论。主题重点围绕与本学院(部)当前应用型本科教育发展趋势紧密相关、教师普遍关注的教育教学热点难点问题(如如何平衡科研和教学的时间、如何构建并实施课程、如何组织有效的课堂讨论、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如何控制课堂秩序、如何进行项目式(案例式、问题式)教学、如何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如何使用先进的网络技术与现代教育技术、如何设计第二课堂的教与学、如何评价学生学习效果、如何申报教育教改项目等)展开;也可以分享自己的教学改革经验、教学研究成果、读书心得或介绍最新国际教育动态等。每个学院(部)限报一期,教学沙龙主题由学院(部)确定,并推荐主讲人。
2.沙龙活动方案申报。主讲人填写《教学沙龙活动策划书》(附件1),于9月23日(星期五)前提交文档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3.活动方案评审与资助。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策划书进行评审,确定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重点资助1000元/期,一般资助800元/期。资助经费的使用:主讲人参照校学术讲座标准给予酬金,其余开支由院(部)按校财务规定提供相关支出票据予以报销。
4.活动总结与宣传。承办沙龙活动的学院(部)须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在活动结束三天内,提交活动报道、活动照片、活动总结的电子版材料。
5.其他。(1)活动列入二级学院(部)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师资队伍建设“教师专业发展”考核指标。(2)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行政楼512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陈勇老师办公平台邮箱。联系电话:61739(短号)
附件:1.教学沙龙活动策划书
2.教学沙龙活动总结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