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及时总结我校在产教融合实践中形成的教学成果,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教学建设等方面经过两年以上实践检验,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直接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成果;
(二)在调整专业结构、整体优化专业教学计划,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成果;
(三)在改革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等方面的成果;
(四)在编制教学文件、完善教学制度、建立教学档案、组织开展教学评估等推动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成果;
(五)在加强实践教学(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专业水平、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创业素养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评选条件
(一)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证明有启发、示范价值。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二)对于已获得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参加校第六届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三)成果的形式包括:专著、已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总结报告、调查报告、实施方案及说明效果的相关材料等。
(四)教学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须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五)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 3个。
三、申报材料
(一)《三明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表》(见附件1,填写前请参考扉页“填表说明”)。
(二)该教学成果总结(不超过7000字)。
(三)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媒体报道、校内外专家鉴定意见等),教学成果如为教材还须提交样稿。
(四)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四、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等每个学院至少申报3个成果,其余每个学院至少申报2个成果。申报的成果原则应有相应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支撑。
(二)各学院根据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第二课堂、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导向、绿色教育、教材编写、一课双师等),合理组建团队,科学设计选题,统筹安排进度。2020年4月3日前,完成本部门成果项目的初评,推荐上报教务处教改科龚兵丽处(行政楼401)。
(三)材料提交:《申请表》单独装订,成果总结、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作为附件装订成册,附件首页列出材料目录。将所有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请表》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牛皮纸袋的两面。所有材料压缩电子版提交至龚兵丽处。
(四)学校将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确定校级教学成果奖,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五、奖励等级
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类,奖励标准按学校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1.《三明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表》
2.《三明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3. 教学成果奖相关问题回答(申报指导,供参考)
4. 四川大学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申报材料(供参考)
教 务 处
2020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