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 2021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三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时间:2021-02-18浏览次数:152

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 2021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和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 2021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教师申报。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国家重大招标课题(60万元)

(二)国家重点课题(35万元)

(三)国家一般课题(20万元)

(四)国家青年课题(20万元)

(五)教育部重点课题(5万元)

(六)教育部青年课题(3万元)

(七)港澳教育专项教育部重点课题(5万元)

(八)港澳教育专项教育部青年课题(3万元)

重大招标、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最长年限不超过5年。本年度设立港澳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研究经费由相关部委、教育部司局提供,其组织申报办法、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课题要求相同。本年度专项课题包括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两个级别,研究年限均为1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申请者可针对港澳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请申请人务必要认真阅读附件中的每一个文件,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报(见附件)。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一)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二)在研的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49日之前的,或在49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后者若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附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时间的证明)。

(三)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至(3)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五)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

(六)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七)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八)不得以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九)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三、申报条件

(一)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二)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

(三)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649日之后出生)。

(四)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四、材料要求

(一)审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二)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各表详见附件)

(三)每项课题的申请书、活页电子版按“姓名+申请书”“姓名+活页”格式命名。

五、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315日前统一按要求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陈艳权老师办公平台。待审核通过后(已根据预申报通知提交申报材料的老师,请务必根据最新通知要求替换新表格并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申报材)再提交纸质版至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楼508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老师   18005985984

 

附件:2021年度全国教育规划办课题申报通知及要求

 

  

                            三明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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