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公告栏
关于拟推荐参评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28
浏览次数:10
福建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第十次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总结并推广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经研究讨论,拟推荐“三明学院‘石榴籽’工作室”参评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8日至5月7日
咨询电话:统战部15859867135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0598-8399682
三明学院统战部
版权:三明学院党委统战部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荆东路25号 闽ICP备05005480号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荆东路25号 闽ICP备050054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