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教育局通知,即将开展2018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请有关学院通知所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通过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
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采用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相关院务必指定一位有高度责任心、做事认真细致的教师负责此项工作,并将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于5月25日前通过办公平台发送给我院方秀莲老师,请负责人加入QQ群:292429215,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将在群共享中发布。
二、各相关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教师务必及时通知所属的师范类毕业生和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及时到网上报名,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及现场确认者,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也可至户籍地申请办理。
三、时间安排
1、网上申请时间:2018年5月23日至6月26日(2018年6月1日至6月9日期间,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系统关闭)
2、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6月28日
3、教育局审核认定时间:2018年6月29日至7月13日
四、确认办法:
1、师范类毕业生:由相关二级学院集中收取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材料收取完毕后,于6月25日前统一送交;
2、非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回原籍申请,有需要在三明申请的,备齐所有材料后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持个人身份证原件,直接送交到三元校区博识楼101室
五、网上报名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2015前入学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参加“两学”考试人员: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帐号,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参加全国统考(含2015年1月后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和所有应届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申请人)的应点右上侧“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通过考试的科目一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栏的填写应与申请人报考的学科(专业)一致。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高中或职业高中的,为三明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及以下的,为三元区教育局。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申请人必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的电子档照片,照片文件须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近期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尺寸是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20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寸)、体检表(1寸)、资格证书上(1寸)的照片为同一版。注意:相片的要求与普通证件照一致,服装简洁大方,男性头发不可过长过乱,女性刘海不可盖过眉毛。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它有效联系方式的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申请表》,打印一式2份,(A3打印正反面)。
六、现场确认流程
网上申报后,按规定时间到相应的现场确认点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退还申请人。各学院负责教师应重点审验相关证书(普通话合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身份证等)的真实性,同时在相关材料复印件上签名。所有材料和上交的相片须按申请认定学科分类并按“申请表”编号由小到大排序。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供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
(1)从网上报名系统中生成打印的《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A3双面,其中,第1页为封面,第2、3页为内页,第4页为封底。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网上申报下载PDF格式文件直接打印A3幅面)。《申请表》封面由我院统一至校党政办盖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复印件等学校发放后由学生自行复印与其他材料合并送交);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中学和小学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5)体检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三元区为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已在中西医结合医院参加统一组织体检的师范类毕业生,体检表于6月15日至20日各专业派人统一至三元校区博识楼106室领取,体检表张贴的相片须与申请表上的相片同版;未参加体检的,请于6月15日前自行到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须至三元校区博识楼106室领取体检表);
(6)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由各专业辅导员鉴定并到学校学生处审核盖印,即“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由校学生处盖章;无犯罪记录栏至校保卫处盖章);
(7)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交的材料:
A)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1份,由考生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登录教师资格证考试平台即可下载),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
B)参加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人员,应提交《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成绩单)原件和 复件一份;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拟按非师范类专业的高一层次学历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还应提交师范类专业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原件一份。
C)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1份,成绩证明中应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三门课程合格成绩。
(8)相片须为近期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和电子档相片。以下相片须与上传至网上的相片同版,相片须用洗印方式,不得使用打印相片,打印相片不耐久容易掉色。交1寸相片1张,用于张贴在教师资格证上,背面用圆珠笔写上专业和姓名;自行在体检表和申请表上粘贴相片,体检表相片为1寸1张,申请表为2寸2张。电子档相片须用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姓名和身份证号之间不可以有空格或其他间隔符号),现场确认时统一汇总至确认点。
所交材料的复印件必须保证字迹清晰(A4纸复印),并按上述(2)-(7)材料的顺序整理好后夹入A3打印的教师资格申请表中。师范类专业各班所交材料(包括照片)按学号顺序由小及大排列,整理好后交到所在学院负责人处汇总,于6月25日上午前由负责人统一上交至三元校区博识楼106室,凡申请材料不全或不规范者一律不予受理。
六、证书制作与发放:
1、根据教育局的安排,证书须于6月27日后审核制作,故本次证书无法在毕业生离校前发放,暂定于7月20日前发放到位。师范类专业统一由各学院指定负责人统一领取寄发,存档的用的申请表装入毕业生毕业档案中;非师范类由我院统一寄发或由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委托他人的,须有书面委托书并附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与资格证同时寄发的申请表,个人不得拆开,与其他档案材料一起交至档案保管单位或用人单位。
2、委托寄发须交EMS寄件费(省外20元、省内15元、三明本地10元),同时登记收件信息,收件信息用电子表格制作,包括:收件人所在学院、专业、姓名、地址、手机等信息。非师范类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读取身份证号等信息,并登记收件地址和收件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申请事项须在毕业生离校前办理完毕,因此,务请认真对待,并按要求的时间完成相关的工作,以免延误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
联系人:方秀莲联系电话:0598-8033403 8313989
联系地址:三元校区博识楼106室
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