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播学院2024年赴国内高校交流学生选拔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24   动态浏览次数:30


根据教务处《关于遴选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赴上海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我院拟遴选18优秀本科生赴上海大学、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相关专业进行为期一年的交流学习时间从20249月至20257。我院将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选拔,方案如下:

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平喜、韩巍巍

成员:范桂英、邓享璋、林阳华、陈桐、黄晓珍、郑顺婷、邱光华、金雷磊、郭团英、肖雄、范艳云、王纬轩、罗佳荟

二、选拔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积极进取,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圆满完成交流期间学习任务;

2.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名额分配

上海大学交流名额10人:2023级汉语言文学师范班5人,2023级汉语言文学非师班5人。

福建师范大学交流名额5人:2023级汉语言文学师范班5人。

厦门大学交流名额3人:2022级传播学班3人。

四、选拔流程

1.2023级汉语言文学师范班、非师班2023-2024学年上学期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成绩不得有重修、补考(不含缓考)、存在学生违规违纪记录等情况,不得参与交流选拔。2022级传播学班2022-2023学年和2023-2024学年上学期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成绩不得有重修、补考(不含缓考)存在学生违规违纪记录等情况,不得参与交流选拔。

2.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序选拔学生前往国内高校交流。

12023级汉语言文学师范班、非师班,2023-2024学年上学期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成绩作为学业成绩,占综合评分的70%;由学院领导班子、系主任、教师代表、辅导员根据学生个人品行情况进行打分,占综合评分的30%

22022级传播学班,2022-2023学年和2023-2024学年上学期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成绩作为学业成绩,占综合评分的70%;由学院领导班子、系主任、教师代表、辅导员根据学生个人品行情况进行打分,占综合评分的30%

3.教学秘书、辅导员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入选学生申请材料,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现象、身心不健康、必修课课程考核不及格等情况,并计算出各学生的综合评分,初步确定交流生名单;

4.将确定的交流生名单提交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上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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