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文化传播学院保管员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5-04-23   动态浏览次数:10

三明学院文化传播学院保管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法规、政策,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收、发认真,服务周到。

2、努力学习专业知识,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努力做好材料、药品的存、贮、发放和计算机管理。

3、认真负责做好物品的检查、验收、入库、记帐、登卡、分类、保管等工作,发现新购仪器设备、型号同发票不符并有严重问题,或配件不足配件被换等,有权拒绝签收。如因工作马虎应付,或有意包容,造成学校损失,负有间接赔偿责任。

4、经常保持库房卫生整洁,防尘、防潮,仪器、设备、试剂等摆放规范有序,仪器设备应保持处于正常备用状态。

5、按章办事,做到领有手续,发有依据,存有秩序,损有报告,帐、务、卡、计算机存贮数据一一对应,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6、每年定期清点库存情况,清理积压,及时报损、报废,核对帐物,按年度向学院实验室主任及时提供库房存贮、损耗情况报告,提出补充器材、设备、试剂的书面建议和库房建设要求的建议。

7、根据专业特点,本着降耗节支的精神,合理发放器材、设备、试剂,充分发挥效用。

8、外借的设备器材,应严格按校、系章程,经相关领导批准。较贵重仪器、设备应报校领导批准方可借出。并负责及时追回,收回时均应验收、检测,损坏时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并及时办理赔偿手续。

9、做好设备、器材、试剂的保养维护工作,电器设备应按要求做好定时通电、除湿等保养。爱护公物,敢于制止一切损公浪费器材的不良行为,有权拒绝不合理的器材、试剂领用要求。

10、认真做好仪器发放、领用、损耗单据的装订和保管,认真做好贵重精密和稀缺的设备器材的技术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