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化传播学院禁止早餐等食品进入实验室的管理条例》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文化传播学院禁止早餐等食品进入实验室的管理条例》已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禁止早餐等食品进入实验室的管理条例
因食物碎屑或香味,容易引起老鼠、蟑螂等进入实验室破坏线路及设备,为加强我院实验室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为师生提供教学服务,经学院讨论,提出以下管理条例,请各位师生遵守。
1.任何人不得将早餐、午、晚餐、饮料、零食等食品带入实验室(自带水或纯净水除外)。
2.将上述禁止类物品带入实验室的,由各班团支部书记记录或值班教师记录,达到一定次数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发现一次的,口头警告;
(2)发现三次的,对所有鸿文楼实验室打扫一周(5天);
(3)发现六次的,禁止申请、使用实验室或设备一个月;
(4)屡禁不改的,全院通报批评并提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3.因教学或实践等需要,需要带入食品进行展示、直播活动的,需经过实验室安全管理小组同意并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4.本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凡以前规定和本管理办法有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