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播学院实验室开放申请规定
发布时间:2025-04-22   动态浏览次数:10

文化传播学院实验室开放申请规定

为促进我院学生加强实践技能煅炼,提高实验室的使用率,方便学生的申请办理,特制定本规定。

1.本规定中的实验室开放申请指每学期教学计划外的工作时间。目前我院可供开放实验室:演播室、录音室、摄影棚、非编实验室、博学楼演播室。

2.每学期教学计划内的实验室开放由任课老师在学期初向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申请备案,在计划内时间由相关实验员或学生管理员对其开放。

3.实验室的开放只接受3-5人以上团队(班级、社团、工作室、兴趣小组、项目组)的申请,需填写申请单并审批后在线提交申请,申请网址:http://218.5.241.21:83,有指导老师的,由指导老师在线申请,无指导老师的由实验员或实验室主任代为申请。

4.实验室申请成功后将开放申请表交给相应实验室的实验员,由实验员或学生管理员在申请时间内对其开放。为避免时间冲突,请提前3天以上预约。

5.使用实验室期间必须严格遵照实验室的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若发现使用实验室进行无关实验的活动,将取消整学年课程外使用实验室的资格。

6.其它相关注意事项按《三明学院文化传播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三明学院文化传播学院实验室安全守则》执行。

7.其它学院学生或教师借用实验室的,申请人所在学院辅导员签字、盖公章,由我院院长审批后对其开放。

8.晚上及周末时间不开放,如有特殊原因,必须有指导老师签字并由院长审批,并由指导老师现场指导。

9.实验室须按申请的时间使用和关闭,并保持设备完好无损。发生设备损坏或零配件丢失的,按《三明学院文化传播学院实验室仪器赔偿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