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三明学院文明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2来源:学生工作处作者:动态浏览次数:650

各学院:

为充分调动我校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比学赶超、争当先进的氛围,经研究,决定评选三明学院2018-2019学年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详见《学生手册》中《三明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文明班级评选办法》。

二、名额分配

先进班级、先进个人评比以年级为基本单位,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一个班级评选1名,三好学生人数不超过年级学生总数的5%,积极分子人数不超过年级学生总数的5%。先进班级的评比数不超过本学院班级数的15%。请各学院按照名额分配比例报送符合条件的相应名额及名单;对超出名额范围采用末位淘汰制,不予参评。

三、评选要求

1.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的评选办法推荐人选。

2.毕业班成绩以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为主;非毕业班的成绩以全学年成绩认定。凡有“专业课、必修课”课程有补考、缺考、重修者不予推荐,一旦发现补考、缺考、重修者,取消名额,不递补。如果因不可抗力而缓考的,由学院开具说明,并与推荐表装订在一起后方可推荐。

3.参评单位及个人,本学年没有受过处分。

4.2018-2019学年所在宿舍被认定为“不达标宿舍”的成员不得参评本年度各项荣誉评选,各学院评选小组审核,学生处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名额,不递补。

5.毕业班应按相关比例推荐,分配名额不能挪作其他年级使用。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1.毕业班于2019322日前申报;非毕业班于2019920日前申报。

2.毕业班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在毕业前表彰,非毕业班在201910月表彰。

3.报送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

1)纸质版材料

各类先进“汇总表”(附件4份,文明班级、先进个人推荐表1人(班级)一份(附件23),均需辅导员签字、学院意见签署及盖章。

2)电子版材料:

各类先进名单“汇总表”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占江平平台。


附件: 1.2018-2019学年各学院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表

2.三明学院2018-2019学年先进个人推荐表

3.三明学院2018-2019学年文明班级推荐表

4.2018-2019学年各类先进名单汇总表(见EXCEL表格)




2019222日            

         三直线 3明学院学生工作部(处)直线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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