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闽教规〔2023〕1号)的通知,经二级学院审核、公示,学生处复核,决定补充认定许文倩等58人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其中,许忠信等35人为新认定特别困难;任文傲等14人原认定为困难,现调整为特别困难;杨嘉淇原认定为一般困难,现调整为特别困难。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新认定特别困难(35人)
教育与音乐学院(5人):许忠信、李静芸、吴楠、许玲洁、阿依胡玛尔·依力江
经济与管理学院(2人):沈雅芳、罗冰冰
艺术与设计学院(5人):李烨曲、戴子贤、刘佳怡、刘倩倩、夏慧子
信息工程学院(5人):吴潼、张雄、赖燕梅、田金胜、林柏程
机电工程学院(4人):林贤泉、张世友、陈永成、王梓豪
资源与化工学院(6 人):杨艺佳、周群栋、杨静静、邹丽华、李冬海、黎承
建筑工程学院(3人):张海洋、李叶兰、刘嘉豪
海峡理工学院(1人):崔修睿
文化传播学院(2人):李茹亦、林晋阗
海外学院(外国语学院)(1人):龚梅衡
体育与康养学院(1人):王月飞
二、原困难调整为特别困难(14人)
教育与音乐学院(1人):任文傲
经济与管理学院(1人):陈月星
信息工程学院(1人):徐玉琴
机电工程学院(1人):范毅强
资源与化工学院(5人):俞淑慧、殷佳琪、黄艳芳、王键煌、陈茜
建筑工程学院(2人):闫俊涛、胡其政
文化传播学院(1人):蒋雪娟
海外学院(外国语学院)(1人):陆新艳
体育与康养学院(1人):李荣泰
三、原一般困难调整为特别困难(1人)
资源与化工学院(1人):杨嘉淇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3日—5月19日
咨询电话:学生处(电话:8398809)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电话:8399682)
学生处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