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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06-11   浏览次数:736

1.贯彻执行校党委和校行政的决定,组织、协调及落实职能相关的各项学生工作。

2.负责指导、协调学生的思想教育,开展动态调研,专题教育和舆论宣传。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行为状况和实际需求,加强学生与学校的沟通与交流。

3.深入实施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着力推进精准思政,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深推“三全育人”、“三明三康”育人品牌建设,构建一体化育人工作体系。

4.负责学生奖励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包括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优评先和学生奖学金评选的组织工作。

5.负责调查审核学生违纪事件,做好违纪学生的处分、申诉和处分期解除。

6.负责助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接受和实施社会助学,审批临时性困难补助,组织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等。

7.负责办理学生的学生证、校徽、火车票信息录入及充磁等工作。

8.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开设大学生心理咨询室,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9.负责学生的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

10.负责协调辅导员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专兼职辅导员开展有关学生工作的科学研究。

11.负责建立和维护校学生工作管理平台,组织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管理。

12.负责大型学生活动的协调工作。

13.负责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做好安全维稳工作。

1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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