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学生视野,促进我校与台港澳姊妹校的交流与合作,根据我校与相关姐妹校签署的协议,拟从我校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赴相关姊妹校进行为期半年的交流学习,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交流生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集体,遵纪守法,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2、学习刻苦,能较好掌握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考试成绩良好; 3、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和嗜好;4、家庭或本人有相应的经济能力,能够负担在台港澳学习期间生活及其它费用;5、在校全日制2014级、2015级本科生,其中台湾姊妹校面向非闽台、非国际项目学生,港澳姊妹校面向非闽台项目学生。6、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7、本人自愿,家长同意,并能遵守交流学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二、选派姐妹高校、专业、人数、费用台湾高校名称拟修读专业拟选派人数费用(供参考)中华大学http://www.chu.edu.tw通讯工程 、电子工程、机械工程 、财务管理 、企业管理 、景观建筑、土木工程、工业产品设计、外国语文学、资讯工程、生物资讯等2 学费:每学分2250台币,一般一个学期学20个学分,合计台币45000台币(约人民币9000元)住宿费:12000台币(约人民币2500元)生活费:每月6500台币(约人民币1300元)其它:保险费、往返机票费、出境手续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德明财经科技大学http://www.takming.edu.tw/会计资讯、财务金融、企业管理、外语、行销管理、资讯科技、多媒体设计等2虎尾科技大学http://www.nfu.edu.tw/index.php/zh/资讯工程、电机工程、光电工程、电子工程、机械与电脑辅助工程、机械设计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车辆与工程、飞机工程、工业管理、资讯管理、财务金融、企业管理、应用外语、休闲旅游、多媒体设计、生物科技等2勤益科技大学http://www.ncut.edu.tw化工与材料工程、机械工程、电子工程、资讯工程、文化创意事业、景观、应用英语、企业管理、流通管理等2联合大学http://www.nuu.edu.tw经营管理、财务金融、资讯管理、建筑学、工业设计、机械工程、化学工程、材料科学工程、土木与防灾工程、能源工程、电机工程、电子工程、文化观光、文化创意与数位行销4中央大学http://www.ncu.edu.tw/机械工程、电机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化学、教育、中文、经济学等相关专业2要求绩点3.0以上,其它同上。香港高等科技教育学院http://www.thei.edu.hk环境工程及管理、土木工程、创新及多媒体科技等2个免学费交换生,但需要住宿费等澳门科技大学http://www.must.edu.mo/财务学、会计学、营销学、国际贸易、人力资源管理、供应链管理、公共行政管理、计算机技术及其应用、电子信息科技、会展管理、酒店管理、文化遗产旅游管理、电子旅游以及服务素质和零售管理、新闻学、传播学、公共关系与广告学等若干每学分2000-2200港币住宿费:1500港币/月 床铺费:1800港币保证金:6000港币 三、交流期限:一学期,2016年9月—2017年1月四、费用情况:交流学习期间,三明学院的学费、住宿费按以下办法结算:1、学生办理退宿手续后,免交赴外交流学习期间的三明学院住宿费。2、学生如向交流学校缴纳学费,免交赴外交流学习期间三明学院学费;未向交流学校缴纳学费的学生则仍需缴纳三明学院学费。五、选拔程序:1、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提交《三明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表》、《三明学院学生赴台港澳交流学习申请表》(附后),经所在学院领导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报至台港澳事务办公室;2、台港澳办公室会同教务处审核,合格者报学校领导审批并推荐给合作学校;3、交流生名单确定后,通知各相关学院和学生本人;4、台港澳办公室负责办理学生赴台港澳交流学习报批手续,并协助学生办理所需证件。六、报名时间:4月5日至4月15日七、联系方式:台港澳事务办 陈振亮 电话:18005985830教 务 处 叶泽俊 电话:8397201请申请赴台港澳姊妹校交流的学生4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交给行政楼111办公室陈振亮老师。 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教 务 处 2016年4月5日附件:/关于选派学生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赴台港澳姊妹校交流学习的通知2016.4.0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