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区管理,有效规范校区交通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决定对三明学院内的摩托车,电动车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2017年9月15日-10月15日
二、整治范围及对象:三明学院校区内未办理学校车牌的摩托车,电动车及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自行车
三、整治要求
1.限时离移:请各车主,驾驶人或管理人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各自的摩托车、电动车车辆移出校区。
2.强制拖离: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移离的车辆,将交由相关部门实施拖离,集中停放至指定地点。
3.后续处理:对集中停放的车辆在整治期满后无车主认领的,将视为无主车辆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师生及租户、店主和积极支持、配合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