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教务处文件
明学院教字〔2018〕9号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规范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根据《三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修订)》(明院教〔2009〕228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的时间
4月26日—5月11日
二级学院自查时间:4月26日-5月9日
学校抽查时间:5月10日-5月11日
二、期中教学检查的方式
以各院自查为主,学校组织检查组进行随机抽查。
三、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
(一)期中考试
各院应在第10-11周安排期中考试。期中考试每个班级一般安排3门主要课程,通过期中考试分析教学过程的得失,了解学生掌握知识的情况,并针对学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二)教学档案归档情况
检查上学期各课程(含公共选修课、辅修专业课程)的试卷、考试大纲及本学期各课程的教学大纲或实验大纲、学生文件送达书等教学档案材料是否规范。
(三)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检查本学期专业课表与培养方案是否相符,课程性质、学分、学时等是否相符。
(四)混合式教学课程材料存档情况及开展情况
材料存档情况参照专业课要求;开展情况检查双方教师是否取得联系、学生在线学习进度。
(五)“一课双师”进展情况
检查已开展“一课双师”课程目录清单,“一课双师”授课登记表及“一课双师授课教师履职协议是否完整”。
(六)教学督导运行情况
重点检查二级督导的工作计划、听课、查课及巡考等过程材料。
(七)各学院调课情况
重点检查调课后的补课情况,对照调课单查阅教师课堂考勤记录。
(八)课程满意度调查
各院应组织学生登录教务管理平台于5月9日前完成课程满意度评价。(评价步骤见附件1)
各院在完成期中教学自查工作后,应形成总结材料,于5月9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同时,各院应当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九)第二课堂完成情况
检查本单位2018届本科毕业生第二课堂学分完成情况。
(十)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情况
检查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完成情况及毕业论文(设计)免修情况。
(十一)创新创业课程开设情况
1.创新创业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情况。本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中创新创业选修课的开课情况。(课程名称、授课教师、选修学生数、课程大纲)
2.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开展情况。结合第二课堂,开设的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开展情况统计表。(按照第二课堂开展情况统计,属于创新创业实践类的单独归类标识)
3.创新创业课程开设情况。报送本学院每个本科专业选定2门专业课程作为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的课程。(课程名称、授课教师、改造情况如全课程改造或部分章节体现创新创业内容,拟开设学期或者已经实施情况报告)
附件:
1.课程教学满意度调查的步骤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25日
三
明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