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明院纪[2018]5号

关于组织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通知
各单位: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做出的重要国家立法。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好监察法,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可结合“846”专项活动,在近期将监察法作为单位政治学习或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各单位在近期应通过各类公共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宣传平台,及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网络媒体,对监察法予以大力宣传,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浓厚氛围。(宣传标语样本见附件)
附件:省纪委推荐宣传标语样本
中共三明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省纪委推荐宣传标语样本
一、面向社会大众
1、学好监察法 践行十九大
2、尊崇宪法 学习监察法
3、践行宪法精神 全面贯彻实施监察法
二、面向公职人员
1、国家公职人员应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2、不忘初心 永葆廉洁 自觉接受监督
3、用权不可任性 监察就在身边
4、学好监察法 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职人员
三、面向纪检监察干部
1、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
2、宣传贯彻监察法 重整行装再出发
3、贯彻落实监察法 实现监察全覆盖
4、依法监督公权力 为建设新福建保驾护航
5、打铁必须自身硬 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